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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尧:精读《资治通鉴》第3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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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 09: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楚春申君以荀卿为兰陵令。荀卿者,赵人,名况,尝与临武君论兵于赵孝成王之前。王曰:“请问兵要。”临武君对曰:“上得天时,下得地利,观敌之变动,后之发,先之至,此用兵之要术也。”荀卿曰:“不然。臣所闻古之道,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一民。弓矢不调,则羿①不能以中;六马不和,则造父②不能以致远;士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附民而已。”

  【白话】楚国春申君黄歇任命荀卿为兰陵县令。荀卿是赵国人,名况(字卿),曾经与临武君在赵孝成王赵丹面前辩论用兵之道。赵孝成王道:“请问什么是用兵的关键?”临武君答道:“上能得天时,下能得地利,观察敌人的变化动向,比敌人后发,却比敌人先到,这就是用兵的关键战术。”荀卿道:“不对。据我所听说的古人用兵之道,用兵攻战的根本,在于能够统一百姓。如果弓箭不协调,就算是大羿也不能射中目标;如果六匹马之间不配合,就算是造父也不能去远方。如果士人和百姓不亲附,即便是商汤王和周武王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因此,善于使百姓归附的人,才是善于用兵的人。因此,用兵的关键,只在于能让百姓归附。”

  【姚注】

  ①羿,帝尧时的著名射师,传说他曾射下天上的九个太阳,又称“大羿”、“后羿”。另夏朝时有穷国君亦名“羿”,且亦善射,娶嫦娥为妻,后世常将此二人混淆。

  ②造父,周穆王时的著名御者,是赵国的先祖。《史记·秦本纪》记:“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穆王。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穆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穆王以赵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为赵氏。”造父有一侄孙名非子,因为周天子养马有功而被封于秦,是秦国的先祖。

  【姚论】

  《荀子》中有篇文章叫《议兵》,系统阐述了荀子的军事思想,主要包括荀子与临武君的辩论以及与学生陈嚣、李斯的问答。全文约4600字,其中以与临武君的辩论篇幅最长,约2570字,与李斯的对话次之,近1780字,与陈嚣的对话最短,约250字。《资治通鉴》此处没有转载与李斯的对话,节录了与陈嚣的对话,却几乎是全文转载了与临武君的辩论,足见其对这场辩论的高度赞赏。然姚尧对此却相当不以为然,接下来我们将逐段分析。

  《孙子兵法》开篇就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之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这就是著名的“五事七计”,全面而又扼要地论述了战争胜负的关键。照理说,临武君和荀子不应该没读过《孙子兵法》中的这段话,可二人却偏偏还要各执一端。在这一回合的辩论中,临武君主要强调的是“天”、“地”,荀子主要强调的是“道”。没有天地,光有道行吗?没有道,光有天地行吗?这就像争论对于长方形的体积,究竟是长比较重要,还是宽和高比较重要一样,有什么实质意义?

  【原文】临武君曰:“不然。兵之所贵者势利也,所行者变诈也。善用兵者感忽悠暗,莫知所从出;孙、吴用之,无敌于天下,岂必待附民哉!”荀卿曰:“不然。臣之所道,仁人之兵,王者之志也。君之所贵,权谋势利也。仁人之兵,不可诈也。彼可诈者,怠慢者也,露袒者也,君臣上下之间滑然有离德者也。故以桀诈桀,犹巧拙有幸焉。以桀诈尧,譬之以卵投石,以指桡沸,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故仁人之兵,上下一心,三军同力;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与先惊而后击之,一也。且仁人用十里之国则将有百里之听,用百里之国则将有千里之听,用千里之国则将有四海之听,必将聪明警戒,和傅而一。故仁人之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延则若莫邪之长刃,婴之者断;兑则若莫邪①之利锋,当之者溃;圜居而方止,则若盘石然,触之者角摧而退耳。且夫暴国之君,将谁与至哉?彼其所与至者,必其民也。其民之亲我欢若父母,其好我芬若椒兰;彼反顾其上则若灼黥,若仇雠;人之情,虽桀、跖②,岂有肯为其所恶,贼其所好者哉!是犹使人之子孙自贼其父母也。彼必将来告,夫又何可诈也!故仁人用,国日明,诸侯先顺者安,后顺者危,敌之者削,反之者亡。《诗》曰:‘武王载发③,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此之谓也。”

  【白话】临武君道:“不对。用兵所重视的是形势有利,行动中要讲究诡诈多变。因此,善于用兵的人,行事隐蔽难测,敌人无法预知他会从哪里出动。孙武、吴起就是通过这种用兵之法而无敌于天下的,哪里非要等到百姓都归附呢?”荀况说:“不对。我所说的道,是仁人的用兵之道,是称王天下的志向。您所看重的,是权术谋略和形势利害。仁人在用兵时,是不可以使诈的。能够用诈术对付的,只是那些懈怠轻慢的军队,是那些衣衫不整的军队,是那些君臣上下之间离心离德的军队。因此,如果是夏桀对夏桀用诈,还存在诈术巧妙而成功或者诈术拙劣而失败的可能。如果是夏桀对唐尧用诈,那就相当于是用鸡蛋去击打石头,用手指去搅动沸水,就如同投身于水火之中,不是被烧焦,就是被淹没。因此,仁人的军队,上下一条心,三军同出力。臣子对国君,下属对上级,就像是儿子侍奉父亲,弟弟侍奉哥哥,就像是用手臂保护头和眼睛,遮挡胸和腹部。对于这样的军队,敌人用诈术去袭击它,与先惊动后再去攻击它,实质上是一样的。况且,仁人如果是统治十里的国家,他的耳目就能遍布周围百里;如果是统治百里的国家,它的耳目就能遍布周围千里;如果是统治千里的国家,他的耳目就将遍及天下,这必将使得他耳聪目明,警觉戒备,团结如一。因此仁人的军队,聚集起来就是整齐的队伍,分散开时就是有序的排列;向前延伸则犹如莫邪剑的长刃,所遇者皆被斩断;短兵相接则犹如莫邪剑的利锋,所挡着皆被击溃;安营驻守时则犹如磐石,胆敢来触犯它的,都会犄角损坏而撤退。况且那些暴虐国家的君主,又有谁可以依靠呢?他所能依靠的,必定是他的百姓。可是,他的百姓爱我就如同爱自己的父母,喜欢我就如同喜欢芬芳的椒兰,反过来看自己的君主,则像灼烧黥刑一样畏惧,像仇敌一样愤恨。以人之常情推理,即便是夏桀、盗跖之流,又岂肯为自己所厌恶的人,而去残害自己所喜爱的人!这就犹如是让人的子孙去伤害自己的父母一样,他们一定会前往告发,又哪里有什么诈术可以施展呢?因此,当仁人用兵时,国家日益强盛,各诸侯国先归顺他的安定,后归顺他的危险,抵抗他的被削弱,反对他的被灭亡。《诗经》上说:‘商汤头上旗舞,恭敬庄严握斧,势如熊熊烈火,谁敢对我拦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姚注】

  ①莫邪,人名,亦是宝剑名。邪,音yé。春秋末期,越国有铸剑大师名欧冶子,欧冶子有女名莫邪,莫邪嫁给吴国著名铸剑师干将,干将、莫邪二人曾为楚王铸造两柄宝剑,雄剑名干将,雌剑名莫邪。

  ②跖,音zhí,姓柳下,是柳下惠的弟弟,因其为盗,故名“盗跖”。《庄子·盗跖》记:“孔子与柳下季(即柳下惠)为友,柳下季之弟,名曰盗跖。盗跖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穴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不顾父母兄弟,不祭先祖。所过之邑,大国守城,小国入保,万民苦之。”

  ③武王载发,语出《诗经·商颂·长发》,本诗为殷商后代君王歌颂祖先,特别是商汤王功德的颂诗。诗中的“武王”即是指商汤王,而非周武王。发,又作“旆”,音pèi,旌旗、战旗之意。

  【姚论】

  《孙子兵法》在讨论了五事七计后,接着说道:“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这就是著名的“十二诡道”,临武君所谓的“兵之所贵者势利也,所行者变诈也。善用兵者感忽悠暗,莫知所从出”,其实就是孙子“十二诡道”思想的延续。可临武君接着说“孙、吴用之,无敌于天下,岂必待附民哉”,这就又是在以偏概全了。明明孙武和吴起都非常看重百姓的归附,临武君凭什么说他们无敌于天下是不用“必待附民”的呢?这就相当于在说,只要长方体的高足够高,体积自然就会大,何必非要底面积大呢?至于荀子,他又是另一种形式的以偏概全,他认为只要底面积足够大,长方体的体积自然就会大,而不去要求高。甚至,荀子的思维相较于临武君还要更加糟糕,临武君只是偏执于高而忽视底面积,但却并不排斥底面积。临武君说“岂必待附民哉”,意思是百姓归附自然是好,不归附也无所谓。可荀子却不但只重视底面积而忽视高,而且他认为底面积和高是不能兼容的,所以他说“仁人之兵,不可诈也”,意思是说如果要做仁德的君主,其在用兵时就绝对不能使用诈术,一旦在用兵时使用诈术,那么就不会是仁德的君主,其用兵就只能居于下流。要知道,此时已经是战国末期了,可荀子的军事思想还停留在四百年前宋襄公“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的阶段,实在是够可笑。更加可笑的是,荀子竟然在幻想敌国的百姓对我方欢若父母,却对自己的君主视若仇敌的美妙场景,从而我方就能够锐不可当地战胜敌军了。且不说这样的美妙场景是非常罕见的小概率事件,绝不可能是常态,即便它在某种极端情况下出现,如果我方缺乏足够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支撑,也最终会带来灾祸。荀子的这番高论是在赵孝成王的面前发表,而赵孝成王对此是有过惨痛教训的。当初韩桓惠王将上党郡割让给秦国后,上党郡守冯亭不愿意降秦,遂与上党百姓商议后主动归附赵国,这算不算是对赵孝成王欢若父母?算不算是对秦昭王视若仇雠?可是“仁德”的赵孝成王接收上党郡的结果,就是在长平之战中被善用诈术的秦昭王和白起坑杀了四十五万精锐,差点就搞到亡国了,又何尝有过什么“诸侯先顺者安,后顺者危,敌之者削,反之者亡”的荣景呢?

  【原文】孝成王、临武君曰:“善。请问王者之兵,设何道,何行而可?”荀卿曰:“凡君贤者其国治,君不能者其国乱;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治者强,乱者弱,是强弱之本也。上足仰则下可用也;上不足仰则下不可用也。下可用则强,下不可用则弱,是强弱之常也。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①金,无本赏矣。是事小敌毳②,则偷可用也;事大敌坚,则涣焉离耳;若飞鸟然,倾侧反覆无日,是亡国之兵也,兵莫弱是矣,是其去赁市佣而战之几矣。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③,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是其气力数年而衰,而复利未可夺也,改造则不易周也,是故地虽大,其税必寡,是危国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狭隘,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忸之以庆赏,鳅之以刑罚,使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使以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众强长久之道。故四世④有胜,非幸也,数也。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当汤、武之仁义,有遇之者,若以焦熬投石焉。兼是数国者,皆干赏蹈利之兵也,佣徒鬻卖之道也;未有贵上安制綦节之理也。诸侯有能微妙之以节,则作而兼殆之耳。故招延募选,隆势诈,上功利,是渐之也。礼义教化,是齐之也。故以诈遇诈,犹有巧拙焉;以诈遇齐,譬之犹以锥刀堕泰山也。故汤、武之诛桀、纣也,拱挹指麾,而强暴之国莫不趋使,诛桀、纣若诛独夫。故《泰誓》曰:‘独夫纣,’此之谓也。故兵大齐则制天下,小齐则治邻敌。若夫招延募选,隆势诈,上功利之兵,则胜不胜无常,代翕⑤代张,代存代亡,相为雌雄耳。夫是谓之盗兵,君子不由也。”

  【白话】孝成王、临武君说:“有道理。请问王者用兵,应该实施什么样的道,采取什么样的行动?”荀卿答:“总的说来,君主贤明的,国家就太平,君主无能的,国家就混乱;推崇礼教、尊重仁义的,国家就能得到治理,漠视礼教、践踏仁义的,国家就会变得混乱。国家得到治理的就强大,国家变得混乱的就衰弱,这就是强弱的根本原因。在上者足以令人仰慕,则在下者就能为之所用;在上者不足以令人仰慕,则在下者就不能为之所用。在下者能够为之所用的强,不能为之所用的弱,这就是强弱的不变法则。齐国的军队重视个人技击,只要能够凭借勇武砍下敌人一颗首级,国家就会奖赏一锱黄金,而不论战役本身是否胜利。这样一来,当军队面对弱小的敌人时,还可以勉强应付,一旦遭遇强大的敌人,则必将涣散逃离,就好像失散的飞鸟一样,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倾覆。这样的军队可谓是灭亡国家的军队,没有比它更弱的了,这和到集市上去雇佣一批人来打仗没什么差别。魏国的军队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拔武卒,要求每位武卒穿上全副铠甲后,能拉开十二石重的弓弩,身背五十枝箭,肩上扛着戈,头上戴着盔,腰间佩着剑,携带三天的粮食,白天能够急行军一百里。只要通过上述测试而被选为魏武卒,即可免除徭役,给予田宅上的便利。但是,这些精锐武卒的力气几年之后便逐渐衰退,而分配给他们的利益却无法收回,即便实施改革也很难周全,因此,魏国的疆域虽大,税收却必定不多,这样的军队可谓是危害国家的军队。至于秦国的策略,是让百姓生活非常贫困,劳役却非常辛苦。统治者用权势凌驾百姓,用穷困压制百姓,用奖赏诱使百姓,用刑罚逼迫百姓,使得百姓们明白,要想能够从统治者手中获得利益,除打仗之外别无他途。功劳和奖赏相互促进,只要能够砍下五名甲士的首级,就可以可役使乡里的五户人家,这就是秦国在诸侯中兵力最多、战斗力最强、称霸时间最长久的原因所在。他们能够沿袭四代而持续胜利,绝不是因为侥幸,而是有其必然性的。因此,齐国善技击的军队无法抵御魏国择勇武的军队,魏国择勇武的军队无法抵御秦国锐进取的军队,而秦国锐进取的军队又无法抵挡齐桓公、晋文公明纪律的军队,齐桓公、晋文公明纪律的军队又无法抵挡商汤王、周武王施仁义的军队,一旦遭遇上了,就像是用烧焦烤干后的东西去击打石头那样一碰就碎。那几个国家的军队,里面都是些追求奖赏贪图利益的士兵,就好像是雇工出卖自己的劳力一样,根本就不懂得敬爱领袖、遵守制度、重视气节的道理。诸侯中如果有谁能够推行仁义之道,则立刻就能兼并那几个国家。因此在组建军队时通过招募和选拔,注重威势和诈术,推崇功劳和赏赐,这已经逐渐形成了不良风气。唯有通过推行礼义教化,才能够使得全国上下齐心。用欺诈的军队对付欺诈的军队,则还存在欺诈的巧妙和欺诈的拙劣之分。如果以欺诈的军队对付齐心的军队,则就像是用尖刀去挖泰山一样。因此在商汤王诛杀夏桀、周武王诛杀商纣时指挥军队就像拱手作揖一样轻松容易,而那些强暴的国家则无不听从驱使,诛杀夏桀、商纣时就像是诛杀一个人一样。所以《尚书·泰誓》上说‘独夫纣’,就是这个意思。因此,军队完全齐心就能够统治天下,军队相对团结就能够击败邻国。至于那些通过招募和选拔,注重威势和诈术,推崇功劳和赏赐的军队,出兵打仗总是胜负无常,时攻时守,时存时亡,互为强弱而已。这样的军队可以称为是强盗的军队,君子是不会这么做的。”

  【姚注】

  ①锱,音zī,古代重量单位,六铢等于一锱,四锱等于一两。

  ②毳,音cuì,鸟兽的细毛,亦指人体除头发、阴毛、腋毛外,其他部位生的细毛,即俗称的“寒毛”。《说文》记:“毳,兽细毛也。”此处作形容词,为脆弱之意。

  ③三属之甲,属,音zhǔ,连接之意。三属之甲,是指古代士兵身穿的三片相连的铠甲,一片在上身,一片在大腿,一片在小腿。

  ④四世,即秦孝公、秦惠王、秦武王、秦昭王。

  ⑤翕,音xī,闭合、收拢。

  【姚论】

  在此之前,临武君和荀子的对话属于交互辩论,从本段开始就变成临武君向荀子请教了。由于本文节选自《荀子》一书,所以我们也无法推知这是否是荀子的弟子刻意修饰的结果。儒家在分析问题时确实常有深刻见解,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旦扯上“仁义”二字,就仿佛中了邪一般地罔顾事实、独断偏执。荀子说“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这个讲法是有道理的,因为齐、魏、秦三国的军队确实无数次交锋过,而且仅就军事战斗力而言,也确实是秦军比魏军强,魏军比齐军强。可是至于“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当汤、武之仁义”这两句,请问你的根据何在?秦国的虎狼之师自孝公变法的百余年来几乎是百战百胜,仅有的几次败绩可谓屈指可数,他们的军队战斗力难道会比齐桓公、晋文公差?至于被儒家吹捧上天的武王伐纣,那也只是小邦周联合天下各路诸侯共同讨伐商王朝,为此战后还不得不用分封的办法来对各路诸侯进行酬庸,这与秦国统一天下而后全面推行郡县制的军功怎么比?儒家主张仁义,这本身没有什么不可以,但如果你真要让自己的主张具有说服力,就应该通过逻辑清晰的论证,证明施行仁义者必定能成功,不施行仁义者必定失败。可是儒家的思维却是倒果为因,凡是最终成功的,就说他是通过施行仁义而成功的,凡是最终失败的,就说他是不施行仁义而失败的。如果当事人施行仁义而最终失败,则儒家要么选择性忽视避而不谈,要么就说是此人只是“假仁义”、“小仁义”,而不是“真仁义”、“大仁义”。更加可笑的是,能够作为儒家成功案例的“真仁义”、“大仁义”,永远只能停留在被传说神话过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再往后就没有了。因此,当荀子面对秦国不施仁义却能天下无敌的局面时,就只好再把传说中的圣王拿来说事,说秦国现在虽然天下无敌,但根本没法跟古代的圣王相比,连齐桓公、晋文公都比不上,更不用说商汤王和周武王了。真的是这样吗?反正又没真打过,他想怎么说都行。只是这种说法只能骗得了自己,骗不了别人,不会有任何说服力。更何况,仁义如果真的像儒家所说的那么有用,那么肯定就应该是施行仁义越多的国家越强大。即便要做到“大仁大义”很不容易,但至少“小仁小义”的国家总应该比“不仁不义”的国家更强大吧?可偏偏战国七雄中最强大的就是最“不仁不义”的秦国,这你又该如何解释?至于说什么诸侯中如果有谁能够推行仁义之道,则立刻就能兼并那几个国家,这就更像是痴人说梦,不值一驳了。

  【原文】孝成王、临武君曰:“善。请问为将。”荀卿曰:“知莫大于弃疑,行莫大于无过,事莫大于无悔;事至无悔而止矣,不可必也。故制号政令,欲严以威;庆赏刑罚,欲必以信;处舍收藏,欲周以固;徙举进退,欲安以重,欲疾以速;窥敌观变,欲潜以深,欲伍以参;遇敌决战,必行吾所明,无行吾所疑;夫是之谓六术。无欲将而恶废,无怠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熟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将所以不受命于主有三:可杀而不可使处不完,可杀而不可使击不胜,可杀而不可使欺百姓,夫是之谓三至。凡受命于主而行三军,三军既定,百官得序,群物皆正,则主不能喜,敌不能怒,夫是之谓至臣。虑必先事而申之以敬,慎终如始,始终如一,夫是之谓大吉。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故敬胜怠则吉,怠胜敬则灭;计胜欲则从,欲胜计则凶。战如守,行如战,有功如幸。敬谋无旷,敬事无旷,敬吏无旷,敬众无旷,敬敌无旷,夫是之谓五无旷。慎行此六术、五权、三至,而处之以恭敬、无旷,夫是之谓天下之将,则通于神明矣。”

  【白话】孝成王、临武君道:“有道理。再请教如何为将。”荀卿答道:“智慧中最重要的是不会疑惑,行动中最重要的是不会犯错,事情中最重要的是不会后悔。事情只要做到不会后悔就行,不必凡事都追求尽善尽美。所以在制定号令时,要严厉而有威严;在赏功罚过时,要坚决而有信用;在安营囤粮时,要周密而坚固;在转移进退时,要安全而稳重,要敏捷而迅速;在探测到敌情变化时,要隐蔽深入,要反复核实;在与敌军遭遇决战时,要打有把握的仗,不要打无把握的仗,以上就是所谓的‘六术’。不要因为只想保住自己的将领权位就不敢坚持己见;不要因为急于求胜就忘记失败的可能;不要只想着在内部树立威信而轻视了对外;不要只见到利益而不顾及其危害;考虑问题时要仔细周详,而在使用钱财时要慷慨大方,以上就是所谓的“五权”。将领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接受君主的命令:一是宁可被杀也不能让军队驻扎在不安全的险境,二是宁可被杀也不能让军队去打无法取胜的仗,三是宁可被杀也不能让军队去欺凌百姓,以上就是所谓的“三至”。将领在接受君主的任命后统帅三军,三军既已安定,百官各司其职,所有事物都能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行,此时即便是君主的奖赏也不能令他欣喜,即便是敌人的挑衅也不能令他愤怒,这样的将领就可以称作好将领。行动前必定先深思熟虑而慎之又慎,像对待开始一样谨慎地对待结束,真正做到始终如一,这样就可以做到“大吉”。无论哪种事业,最终能够成功的必定是因为恭敬,最终遭遇失败的必定是因为怠慢。因此,恭敬超过怠慢的就会吉利,怠慢超过恭敬的就会灭亡;谋划超过欲望的就会顺利,欲望超过谋划的就会凶险。将作战视同防守,将行动视同作战,将成功视同侥幸。认真地谋划而不懈怠,认真地处事而不懈怠,认真地对待官吏而不懈怠,认真地对待士兵而不懈怠,认真地对待敌人而不懈怠,这就是所谓的“五不旷”。谨慎地奉行以上‘六术’、‘五权’、‘三至’,并恪守认真不懈怠的作风,这就可以称为天下无敌的将领,可通达神明。”

  【姚论】

  《孙子兵法·始计》中对“将”的描述是“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荀子这里所说的“六术”、“五权”、“三至”、“五不旷”,基本上也都可以归类到“智、信、仁、勇、严”中去。客观地讲,荀子的这番论述没什么错,可也没什么创新,可谓是中规中矩、老生常谈。但无论如何,一旦放下了儒家宗教般的“仁义”狂热,荀子的论述还是比较能够贴近现实面的,否则若要继续他之前的狂热,这段回答也同样是经不起推敲的。譬如,荀子说“在与敌军遭遇决战时,要打有把握的仗,不要打无把握的仗”,这话当然是对的,可要按照他之前的说法,仁义之师都是犹如莫邪剑一般所向披靡、锐不可当的,又哪里会有什么无把握之仗?又譬如,荀子还说“宁可被杀也不能让军队驻扎在不安全的险境”,这话当然也没有错,可要按照他之前的说法,只要是仁人用兵,就能使敌国百姓对我方欢若父母,而对他们自己的君主视若仇敌,安营驻守时都能坚如磐石,胆敢来触犯者无不犄角损坏而撤退,那又怎么还会有不安全的险境呢?因此,战争就是战争,是最讲究实际的,脱离实际面而奢谈仁义,结果就必定会是宋襄公“蠢猪式的仁义道德”。

  【原文】临武君曰:“善。请问王者之军制。”荀卿曰:“将死鼓,御死辔,百吏死职,士大夫死行列。闻鼓声而进,闻金声而退。顺命为上,有功次之。令不进而进,犹令不退而退也,其罪惟均。不杀老弱,不猎禾稼,服者不禽,格者不赦,奔命者不获。凡诛,非诛其百姓也,诛其乱百姓者也。百姓有捍其贼,则是亦贼也。以其顺刃者生,傃刃①者死,奔命者贡。微子开②封于宋,曹触龙③断于军,商之服民,所以养生之者无异周人,故近者歌讴而乐之,远者竭蹶而趋之,无幽闲辟陋之国,莫不趋使而安乐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夫是之谓人师。《诗》曰:‘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④此之谓也。王者有诛而无战,城守不攻,兵格不击,敌上下相喜则庆之,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师不越时,故乱者乐其政,不安其上,欲其至也。”临武君曰:“善。”

  【白话】临武君道:“有道理。那么请问圣明君王的军制又该怎样。”荀卿答道:“将领以战鼓号令三军,至死也不能弃鼓逃跑;御者负责驾驶战车,至死也不能放松缰绳;百官各有权责,至死也不能擅离职守;士大夫奋力拼杀,至死也不能脱离序列。军队听到击鼓的声音就前进,听到鸣金的声音就后退,最重要的是服从命令,其次才是建功立业。命令不准前进而前进,与命令不准后退而后退一样,罪过是相等的。不杀害老弱,不践踏庄稼,不战而退者不予捉拿,负隅顽抗者不予赦免,主动投奔者不以俘虏对待。凡是诛杀,不是诛杀百姓,而是诛杀祸害百姓的人。百姓中如果有人胆敢保护乱贼,那么他也就等同于乱贼。因此,不战而退的人可以生,交战顽抗的人必须死,前来投靠的人献给君王处置。微子启被封于宋国,曹触龙被斩于军中。对于选择归顺殷商的百姓来说,其生活待遇相较于周朝百姓并无区别,因此近处的人歌颂欢迎周天子,远处的人不辞颠簸投奔周天子。无论是多么荒凉偏僻的国家,也没有不主动投奔并安心快乐的,四海之内就像是一家人,凡是能到达的地方就没有不服从的,这样的君王就可以称为人民的师表。《诗经》上说:‘从西到东,从南到北,没有不服从的’,说的就是这种情况。王者的军队,只有诛杀而没有攻战,敌人固守就不发动进攻,敌人抵抗就不主动攻击,敌人上下喜悦就祝贺他们,不会屠城,不会偷袭,不会让军队长期滞留在外,出征不会超出既定的时间。因此,混乱国家的人民都非常喜欢这种王者的施政方式,而不安心于自己君王的统治,都盼着王者的军队到来。”临武君道:“有道理。”

  【姚注】

  ①傃,音sù,意为向,向着。顺刃,指敌人顺着兵刃的方向行动,亦即不战而退;傃刃,指敌人向着兵刃的方向行动,亦即交战顽抗。

  ②微子开,即微子启,是商纣王的庶兄,降周后被封于宋。汉代为避汉景帝刘启的讳,故改“启”为“开”。

  ③曹触龙,商纣王的臣子。《荀子·臣道》记:“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国贼者。……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禄养交而已耳,国贼也。……若曹触龙之于纣者,可谓国贼矣。”

  ④该诗出自《诗经·大雅·文王有声》,是歌颂周文王和周武王的。

  【姚论】

  德国军事家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说:“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有些仁慈的人可能很容易认为,一定会有一种巧妙的方法,不必造成太大的伤亡就能解除敌人的武装或打垮敌人,并且认为这是军事艺术发展的真正方向。这种看法不管多么美妙,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错误思想,因为在像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情中,从仁慈产生的这种错误思想正是最为有害的。……由于厌恶这个残暴的要素而忽视它的性质,这是没有益处的,甚至是错误的。”遗憾的是,在儒家的军事思想中,始终在幻想战争中的“非暴力”。当年孟子在读到《尚书·武成》里记载武王伐纣的战争场面是血流漂杵时,就武断地说《尚书》的这段记载完全不可信,因为在孟子看来,周武王是天下最仁义的人,商纣王是天下最不仁义的人,最仁义的人去讨伐最不仁义的人,怎么可能会出现血流漂杵的惨烈场面?应该是商朝的军队望风投降,周武王兵不血刃就拿下都城朝歌才对。同样的,荀子也幻想着只要是王者之师,就能够做到“有诛而无战”,因为敌军会主动放弃抵抗而盼望仁义之师的到来。这种太过脱离现实面的幻想,是儒家在春秋战国之际注定无法获得成功的根本原因。

  【原文】陈嚣问荀卿曰:“先生议兵,常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然则又何以兵为?凡所为有兵者,为争夺也。”荀卿曰:“非汝所知也。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

  【白话】陈嚣问荀卿道:“先生谈论用兵之道,总是以仁义为根本。可是仁者爱人,义者循理,那又怎么用兵呢?大凡是需要用兵的,都是为了争夺啊。”荀卿说:“这不是你所能理解的。所谓仁者爱人,正是因为爱人,才会憎恶会害人的人;所谓义者循理,正因为循理,才憎恶会作乱的人。因此,用兵的目的在于禁止残暴、消灭祸害,而不是为了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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