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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青木:有害的是病毒,而不是武汉人,更不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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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6 13: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涌现出了很多奋不顾身的英雄事迹,但也有很多社会的阴暗面,就此暴露出来。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故意隐瞒自己的旅行史,导致多人感染,造成巨大的社会损失。

  陕西的坑爹公婆

  2月5日,陕西省首次在某孕妇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例,患者33岁,商洛丹凤人,怀孕8个月,即将临产。

  而新冠肺炎,可通过母婴传播。

  在摸底排查中发现,患者的公婆王某和张某虽是丹凤本地人,但曾于1月21日前往湖北讨工钱并留宿1日,1月22日返回丹凤。

  王某和张某两人,在2月4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只比儿媳确诊的时间早了一天。

  在过去十几天的地区防疫人员的摸底和排查询问中,王某和张某二人一直不承认去过湖北,导致家属和12名医护人员成为密切接触者,具有严重感染风险,被强制隔离,还坑了自己的儿媳和未来的孙子。

  目前,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王某和张某两人立案侦查,待治疗完成后定罪。

  先治疗,后判刑,说的就是这种事了。

  哪怕是本地人,只要你去过湖北和武汉,就必须要报备,如故意隐瞒导致严重后果,可被依法判刑。

  四川雅安的侯某

  2月3日夜间,四川雅安市发布通告称,一名69岁确诊患者故意隐瞒自己途径武汉汉口返回雅安的事实,造成多人被强制隔离。

  侯某,男,现年69岁,天全县人,1月18日乘动车(车次G615,三号车厢)途径汉口,于当日下午到达成都,然后乘私家车返回天全。

  1月27日,因反复咳嗽,呼吸急促在天全县人民医院住院。

  在入院时,天全县人民医院主治医生和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是否有湖北、武汉等地居住或旅游史,有没有乘坐过途径武汉的火车。

  但侯某坚决否认,声称自己是本地人,从未路过武汉,这直接导致30多医护人员在无防护的情况下和侯某进行了密切接触。

  1月31日,侯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30多名医护人员及100余群众成为高危人群,被强制隔离。

  经雅安市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决定,对侯某进行立案调查。

  先治疗,后判刑。

  哪怕是本地人,哪怕只是途径武汉,一样要报备,如故意隐瞒导致严重后果,可被依法判刑。

  山东潍坊的张某

  2月5日,山东潍坊市公安机关发布通报,对新冠肺炎患者张某芳进行立案侦查。

  潍坊市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1月17日至20日,离开潍坊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

  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在治疗期间,面对主治医生的询问和社区调查时,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导致68名医务人员和49名普通居民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被强制隔离。

  所有感染者曾乘坐的火车都已经登记在案,如果有人乘坐同一车次,立刻就会被识别为高危风险。

  但这种识别,需要本人在社区摸底排查时,进行坦诚相告。

  故意隐瞒导致严重后果,当然是先治疗,后判刑。

  哪怕是本地人,哪怕没有途径武汉,只要最近有外出行为,如面对询问故意隐瞒,导致严重后果,可被依法判刑。

  判刑依据

  警方一旦立案调查,这事没个结果,是不可能撤案的,根据警方提供的事实,法院会依据法律进行判决。

  散布传染病病原体,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和放火、决水、爆炸同罪,量刑非常严重。

  根据黑龙江省高院紧急通知,故意隐瞒病史导致病原体传播的,根据不同的行为,可进行不同的量刑,我提取了其中和普通病人有关的部分原文给大家看看。

  2.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3.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七年。

  5.作为已经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应该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拒绝配合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刑七年。

  从故意隐瞒旅游史,客观上造成了病原体散播的严重后果来看,虽然是过失散播,但我觉得进行立案调查并判刑没毛病。

  他们为什么要隐瞒

  首先,这些人故意隐瞒旅游史,客观上造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扩散,被立案调查是罪有应得。

  但我们还是要反思一下,为什么这些人会故意隐瞒旅游史。

  要知道,如果你坦白的告知旅游史,对你的重视等级立刻会提高,如果你真的患病,你的生存概率会得到更高的保障。

  明明对这些人是好事,他们为什么要隐瞒?

  因为最近各省市出现了极端化运动,武汉人和湖北人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很多省市甚至看到鄂A车牌就报警,知道邻居是武汉来的就用铁条封门。

  人是群居性动物,每一个人都觉得站在大多数人里才安全,生怕自己和大多数人不一样。

  如果坦诚自己途径过武汉或者湖北,万一被邻居给封门了怎么办?万一被歧视了怎么办?

  反正自己只是途径武汉,反正自己只是到湖北住了一夜,反正自己只是去了次蚌埠,应该不会有事。

  既然如此,干嘛承认自己最近外出过,导致自己被当成异端和瘟疫来看,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我不想被举报,我不想被封门,我不想被歧视,我也觉得自己压根就没事。

  所以隐瞒,成为了情理之中的选择。

  但这种隐瞒行为,害了邻居,害了所有人。

  那些孜孜不倦举报鄂A车牌的人,那些对外地人喊打喊杀的人,可曾想过,你们这么做会导致更严重的传染事件。

  有武汉身份证的武汉人,可以轻易被揪出来,开鄂A牌照的武汉人,更容易被揪出来。

  但揪出来喊打喊杀的这种行为,吓坏了那些旁观的本地人。

  如果没有身份证号和鄂A牌照,那你还能识别出武汉人和中国人的区别么?

  武汉有足足400万流动人口,这些都是外地人来武汉打工的,他们春节都要回家,他们都不是武汉身份证。

  武汉九省通衢,每天收发的旅客高达50万人,甚至从武汉经过的火车,整车人都有感染风险,这就远远不止一天50万人了,他们也没有武汉身份证。

  这些人压根就不是武汉人,更没有鄂A牌照,你查他祖宗十八代都是本地人,甚至压根没有去过武汉工作和旅行。

  但他们的确有感染风险,而且还不小。

  如果我们把和武汉相关的一切,都当成瘟神一样避之不及,那面对排查和询问,他们就会悄悄隐藏自己,造成严重的病毒传播事件。

  最严重的一个事件,是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一名男子,从武汉返乡,却谎称从菲律宾归来,并参加乡亲的宴席,导致4000余人被强制隔离。

  他为什么要隐藏自己,坑害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同乡人?

  如果我们对武汉人进行关心和爱护,尽最大努力去帮助他们,那这些人就会主动坦诚,告知自己的所有行程,以便争取最大程度的生存几率,毕竟谁不想好好活着呢。

  武汉人和本地人,都是中国人,大家常年紧密相连,根本不可能分得清彼此。

  有害的是病毒,而不是武汉人,更不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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