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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浩岗:石秀怂恿杨雄杀嫂嫂潘巧云,源自羡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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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7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30年代初,现代小说家施蛰存曾以《水浒传》中“石秀杀嫂”故事为素材,写过一篇心理分析小说《石秀》(又名《石秀之恋》)。在这篇小说中,《水浒》里不近女色的“好汉”拼命三郎石秀被写成一个性本能受到压抑的心理变态者:

  石秀一见潘巧云就动了心,念念不忘。对病关索杨雄与潘巧云的私密生活,他虽不敢直接窥视,却情不自禁地想象和幻想。只因碍于和杨雄的结义关系,这种爱欲被他强行抑制。当杨雄不在家时,他又“怀着一种希望和她再多接近一会儿的欲念了”,“很想和潘巧云多交谈几句”。潘巧云的挑逗,“未尝不使石秀神魂震荡”。他于是出去打听潘巧云的来历。偶然听说潘是勾栏里出身,他就觉得她的“不庄重”“也不是什么不可恕的了”。他开始嫉妒杨雄,私下觉得杨雄配不上潘巧云。石秀甚至下意识地有了“虽然杨雄是自己的义兄,究竟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关系,便爱上了他的浑家又有甚打紧”的思想。

  于是,他后悔自己开始的“傻气”,进而觉得辜负了潘巧云的盛情。

  这一天,他“怀着这样飘荡忐忑的心而走进了潘巧云正在那儿坐着叫迎儿捶腿的那间耳房了”。潘巧云当然是喜出望外。但就在“一阵寒噤直穿透石秀的全身”,接着是“一阵烦热,一阵狎亵”,心理防线即将失守之时,石秀一眼瞥见茶几上杨雄的头巾。于是,“爱欲的苦闷和烈焰所织成了的魔网,都全部毁灭了”。他终于急流勇退、悬崖勒马,不至越过雷池。

  去外地买猪回来后的当夜,石秀发现潘巧云与和尚裴如海关系非同寻常,于是开始嫉妒裴如海。而这种嫉妒又被戴上正义的面具,他开始怜悯被戴了绿帽子的杨雄,并对之产生歉疚之情。这使他心里很难受。

  为排遣苦闷,石秀到勾栏里去看文艺演出。他看中一个年轻的女文艺工作者,觉得她与潘巧云有几分相似之处,于是当夜就与这位女文艺工作者一起休息了(那时文艺工作者卖艺又卖身的现象很常见,所以“倡优”与“娼妓”涵义含混,以致连累了后世无辜的文艺工作者)。宋代女文艺工作者并不专为领导同志服务,像石秀这样卖柴出身的“人民”也有份。按施蛰存的描述,石秀这次放纵,实是出于对潘巧云暗通裴如海的报复心理。而就在这一夜,那位年轻的女文艺工作者在为“人民”服务时,被误伤手指。石秀看见那白皙细腻光洁的皮肤上渗出嫣红的血缕时,突然感到“女人的血之奇丽”,感到一种特殊快感。

  一天夜里,石秀发现了潘巧云与裴如海偷情的秘密,他心里顿时产生对潘巧云的轻蔑、对裴如海的痛恨、对杨雄的悲哀,以及对自己的懊恼。

  接下来的叙述就与《水浒传》原文基本一致了,但施蛰存还是加进许多心理分析:他亲手杀死那位望风的头陀和办完事刚出来的裴如海后,之所以又坚持鼓动杨雄杀死潘巧云,是出于“因为爱她,所以要杀她”的嗜血变态心理。施蛰存小说对杨雄肢解潘巧云的描写比原著更细,并突出了石秀“满足的愉快”。

  施蛰存笔下的石秀是对其老本家施耐庵笔下石秀形象的颠覆。

  在“老施”笔下,石秀从不曾对潘巧云产生任何欲念。刚住到杨家两个多月时,他对潘巧云还产生过嫌隙:一次外出买猪回来,他发现店铺关闭,误以为是因他在杨雄资助下“里里外外身上都换了新衣穿着”,潘巧云舍不得钱财,“一定背后有说话”。

  石秀寄人篱下,特别敏感,特别自尊。他主动要求离开,并将账目向潘公交代得清清楚楚。

  石秀对杨雄一片忠心,把杨雄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为其里里外外操持。

  平日里潘巧云对石秀的挑逗,引起石秀对其为人的警惕。石秀发现潘裴之间关系不正常。他的“不快意”,源自为结义哥哥不平——一开始他就是以打抱不平的形象出场的。

  “老施”也有心理描写:

  石秀却自寻思了,气道:“哥哥恁的豪杰,却恨撞了这个淫妇!”忍了一肚皮鸟气,自去作坊里睡了。

  他向杨雄告发潘巧云,是因他实在蔑视和厌恶“这等淫妇”。不想潘巧云反诬石秀调戏,自尊至极的石秀再次主动请辞。他之所以不直接和杨雄“分辩”,是因那会让义兄出丑。

  石秀又是个受不得冤屈、有仇必报的人——别人遇到的不平他尚且不能容忍,何况自己?杀了裴如海之后他鼓动杨雄连潘巧云也杀掉,是因他担心留着潘会给杨雄带来祸患。他之所以让杨雄到翠屏山审明真相后再杀潘,是因他将自己名节看得重于一切,乃至生命。

  那么,“老施”的《水浒传》与“小施”的《石秀之恋》,哪个更真实呢?

  小可以为,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真实性。

  何以见得?这是因为,任何文本体现的都是作者本人的人生体验和价值观念,也反映了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此所谓“文本的历史性”。

  施耐庵的《水浒传》体现的是作者“江湖义气重于一切”、“义重于生”的价值观,它反映了元末明初封建乱世的意识形态。作为“英雄好汉”形象的石秀,体现了作者某种道德理想;而“万恶淫为首”的观念是封建时代中国文人及民间大都认同的价值准则。

  施蛰存的《石秀之恋》产生于上世纪30年代十里洋场的现代大都市上海,此时弗洛伊德心理学早已传入中国。海派文人更乐于接受现代观念。在现代都市文人看来,作为正当青壮年的健康男子,面对性感美艳的年轻女子,不可能不产生性幻想。而大都市不时发生的变态狂杀人案件以及弗洛伊德心理学又给作者以灵感,于是就产生了这篇重新诠释古典小说人物心理的作品。

  《石秀之恋》个别地方将石秀写得有点像洋场风流少年,比如写“石秀自以为是很能够懂得一个妇人的心理的”那段。但总的来说,施蛰存这篇小说虽意在创新、虽有现代色彩,却写得很严肃。作品基本忠于《水浒》原著的基本情节,没有随意“戏说”:它虽让石秀产生了越轨之念,行动上却并未让其突破原著人物轨迹。

  而且,《水浒》原著确也给后人进行创造性想象提供了空间。“石秀爱潘巧云”的可能性也不是不存在。百回本《水浒传》在潘巧云出场时对其形象的一段描写就有些暧昧:

  石秀看时,但见:

  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蔟蔟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搊搊、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什么东西。

  这段是借石秀的视角来写的,所以也对石秀心理有所暗示。《水浒全传》则删除了这段。

  郁达夫说,小说都是作家的自叙传。也有人说作家写的都是自己。我们当然不能说《水浒》与《石秀》分别是“老施”与“小施”的个人自传,但它们确实反映了古今两位施姓作者各自对社会人生的理解:《水浒》里梁山“好汉”尽管各自有其缺点,但有一点他们是共同的,那就是讲究江湖义气,绝对忠于朋友。因此,施耐庵不可能写石秀有对不住杨雄的念头。而在现代“海派”作家看来,性爱是人生的重要内容,缺乏性爱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

  真实是多元的。作者、评论者对不同真实的选取,往往间接曲折地反映了其自身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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