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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sir:这部能过审的国产片,狠狠打了现实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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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6 09: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这段时间,优秀的国产片并不多,但是《误杀》算一个。

  目前豆瓣评分7.6,我认为是低了,按照我的评分标准,至少要有8分,但既然连流浪地球都只有严苛的7.9分,我也就不强求了。

  影片剧情也不难理解,就是官二代仗着家里权力滔天,肆意欺辱平民家庭的女儿而遭遇反杀的故事。

  因为是剧情推理,信息量密集,连环相扣,节奏把控到位,我就不多剧透了,说点别的。

  首先是肖央。

  我第一次发现肖央竟然这么会演戏,以前对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歌手和喜剧演员上,而且被主角夺走太多戏份,演技展露不出来。

  这次,他作为一名没有孩子的人,却出色完成了父亲(李维杰)这个重要角色的塑造,表现很惊艳。

  电影中,肖央的演绎十分具有层次感,他是一个敢于和警抗衡的小人物,更是一个用实际行动去爱女儿的父亲;

  既是邻居眼中热心肠的老好人,也会为了保护家人而编织弥天大谎,深思缜密。

  他扛住了大量特写镜头,用眼神完成一次次情绪转变。

  从大女儿不理解自己时一闪而过的黯然,到发现大女儿误杀时的故作镇静;从事发后背对家人时,眼神里的恍惚,再到尘埃落定、望向佛塔的释然,诠释非常到位。

  无疑,这次转型特别成功,让人记住了演员肖央。

  影片中他有一句台词很感人:「我是一个没有什么本事的男人,也没能让你们过得好一点,能做的只有挡在你们前面。」

  这样一个平凡男人,即使自己学历不高、身无所长,但为了保护自己家人,依然冒险去帮助妻女渡过难关。

  与李维杰一家形成对立的是拉韫(陈冲饰)一家。

  丈夫因为忙于市长选举,无暇顾及家庭,每次都是因为利益,而向妻子下达毫无感情的通牒,对儿子也缺乏管教,只会在儿子闯祸之后,用巴掌来恶化父子关系。

  而拉韫则是败儿慈母,利用物质的无限满足,来拉近与儿子的关系,又每每在儿子作奸犯科后,利用自己警察局长的特权来帮儿子擦屁股。

  这就是后来悲剧的源泉,目中无人的官二代,自恃背景强大,一而再地欺辱李家大女儿,最终走向死亡。

  两位母亲性格和能力,虽然相差甚远,但都身藏巨大能量。

  一边是克制着恐惧与愤怒,替受辱的女儿洗刷冤屈;一边是忍着悲痛、不择手段查找儿子的下落。

  两人就像占据高地的两头母狮,虽然身份天差地别,但在对峙的那一刻,气势不相上下,这就是为母则刚。

  对立、冲突、不平等,正是这部电影的核心。

  陈冲饰演的拉韫,展现了更多人性复杂。

  作为母亲,她理应竭尽所能去寻找儿子下落;作为警察局长,她理应站在客观真相的一面,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发现儿子的线索有下落时,她接近于走火入魔,不择手段地严刑逼供。

  可悲的是,明明是受害方的李维杰一家,本可以「正当防卫」,却碍于警察局长滥用职权、欺行霸市和程序不正义,最终选择伪造证据,去尝试自救。

  最终,没有一个赢家。

  哪怕李维杰成功瞒天过海,最后他也做出了对的决定。

  没有太多原因,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小女儿,竟然偷改了试卷分数,将70分改成100分。

  女儿从什么时候学会撒谎的,他非常清楚,是从自己引导她们作伪证的时候。

  所以,他才要主动这么做,这是作为一个男人,最后应该承担的责任——教育。

  也是作为一个父亲的正确选择。

  从电影院出来后,已经是深夜12点,我当时心情有点沉重,回想最多的不是电影剧情,而是以前发生在我初中的一件事。

  那是一起命案。

  一个初二男生,在体育馆后面,用美工刀割破了一名初三男生的颈部动脉,原因是被长期暴力勒索,在忍无可忍下,做出了最冲动选择。

  我知晓这件事的时候,还是同桌告诉我的,然后我们趁着课间休息,跑去了体育馆围观。那里其实已经有许多「胆大」的学生在了,然后班主任、级长都在清场赶人。

  我只能匆匆一瞥,看到远处的那抹白布下,有大片血迹流出,内心猛然震颤,还有莫名的恐惧。

  后来,受害者家属来到学校大闹,还喊了一大帮人过来,全校轰动。

  至于后续如何,我不太清楚,而那名初二男生,再也没见到了。

  班主任立即开展心理辅导教育,啰嗦了几十分钟后,眼神瞥向班级里的几个「恶霸」,语气很重:「都管好自己了,别欺负人老实!」

  从此,我的整个初中生涯,不能说一片太平,但再也没有听说过恶性勒索、打架事件。

  这是最有效的惩戒教育,代价也是最沉重的。

  但在我们现实中,老实人忍无可忍、被迫反抗的例子太少了,更多的是一忍再忍,长期被欺辱,造成不可逆的生理、心理伤害。

  电影里有一句台词,非常有冲击力,让人印象深刻: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个禽兽!」

  这样的「禽兽孩子」,放到现实中,一点都不少,甚至太多了,多到超标。

  我不举太多例子,就讲回前段时间大连的那个13岁男孩蔡某某,他将10岁女童骗到家里,强奸未遂,然后残忍杀害并且抛尸。

  事后他还会佯装围观目击者,甚至向受害者父亲询问其女儿的下落。

  冷血。可怕。

  那这个恶魔的父母呢?

  忙着毁尸灭迹,清理案发现场。

  「抛尸的树丛就在蔡家对面不到五米,他家住一楼,血迹就顺着他家门口一直延伸到树丛,他家里也全都是血迹,血都顺着楼梯流下来了。」

  蔡某的母亲说「毫不知情」,甚至在警察上门时,还在家中忙着擦地板,地上仍然有大量血迹。

  之后也从未出面道歉,倒是蔡某某的舅舅对媒体透露:「他是个听话的孩子。」

  听上去很讽刺,一般杀人犯的家属都是用这种托词,让媒体报道得更有「血肉」。

  更别说有的家长,在面对孩子违法时,可以冲着民警喊:「我孩子十二三岁,杀了你都不犯法。」

  所以不仅仅是「有的孩子就是个禽兽」,他们的父母,更是大禽兽。

  太多例子证实,青少年成长的畸变,和原生家庭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而那些未成年罪犯的原生家庭,本身就带着原罪。

  由于蔡某某未满14周岁,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被收容教养,而且还是最严的「惩罚3年收容教养」。

  3年,最严……

  我在之前文章里,就提到过,既然当前法律上无法立即降低刑事年龄,对蔡某某制裁,那我们的「收容教养」,是否要更严格点?

  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后,警情通报里都会提及「依法进行收容教养」。

  这些收容教养的执行机构,主要是「少管所」和「工读学校」,其中「少管所」不收容16周岁以下的少年,所以14岁以下的,都是去「工读学校」继续教育。

  目前「工读学校」存在的问题是,管理上虽然比常规学校要严格,但其它方面没有太大区别,学生平时住校,周末就可以回家,而且学习年限普遍是两年。

  两年,这么短的期限,我很怀疑教育结果是否足以保证。

  是的,对于那些「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不宜留在原校学习,但又不宜劳动教养或判刑的青少年」来说,两年确实够了。

  但如果杀人呢,还能算是「轻微犯罪行为」吗?

  将「少年杀人犯」和「叛逆青年」放在一起同等对待,两年后就结束学业,真的能作为非刑罚的替代措施吗?

  他们杀的是人......就因为不能对这部分人群「特殊化」,所以要照顾他们的尊严而一视同仁?

  对于一名杀人犯来说,处罚太轻了,甚至不能说是处罚,而是一种变相隔离「保护」,保护的是未成年杀人犯......

  恐怕更鼓励犯罪了,出来后,该怎样还是怎样,届时他们拥有更成熟的体格,更聪明的大脑,更完善的犯罪体系。

  不要怀疑小孩的互联网学习能力,无论是关于生理知识、还是法律,他们都比过去的孩子懂得更多,如果出生在教育有缺陷的原生家庭里,潜在的犯罪因子,就很容易被激活。

  既然自己犯法不会被判刑,不如「干一票大的」。

  这才是最可怕的。

  那些践踏法律的未成年杀人犯,那些包庇纵容的父母们,那些身处高位、却尸位素餐的人们,该去承担怎样的责任?

  这才是《误杀》这部电影带来的思考价值,也是李维杰最终做出选择的根本原因。

  面对这些「恶」,我们需要去反思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引导是否正确,对他们的社会教育输出是否到位。

  如果我们不去反思,恐怕还会有下一个被「误杀」的牺牲品。

  最后问两个开放性的问题:

  如果你是李维杰,当女儿遭遇侵害,你会做一样的选择吗?

  如果你是拉韫,儿子犯下恶果又被误杀,你又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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