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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亚平:中国股市制度需要彻底改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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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07: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部分]现有新股发行体制存在巨大缺陷

  知道了高市盈率发行的巨大弊端,还需要知道造成如此大弊端的发行制度究竟哪里出了错?如此才能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一、上市资源的非市场化,监管者的职能错位。

  笔者在两年多前就发文指出,新股发行审核制使中国股市成为政策市、权力市。由证监会来审批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特例,而这种特例居然在中国畅行了近20多年,到现在还看不到解决这个问题的任何端倪。管理层通过行政审批,不仅掌握着新股发行的审批权力,而且还直接控制着市场的扩张节奏与上市公司的上市节奏,也控制着市场的供求关系,造成了整个市场对行政部门与行政权力的层层依附,这也是中国股市成立了近20多年却无法摆脱“政策市”的一个重要原因。

  证监会本该是超脱于市场的监管者,但却成为市场的核心主体,企业融资、上市、重组、并购要到证监会排队,投资者买卖股票要看证监会的政策。把本来由证券交易所行使的权力控制在行政机构手中,造成了市场机制的重大扭曲,也形成了中国股市独特的监管错位,造成了整个市场对行政权力趋之若鹜,也给行政权力带来了巨大的寻租空间,成为一批批官员中饱私囊或中箭落马的肥壤沃土。上市资源的非市场化,是腐败行为高发的主要原因。

  在把过多精力放在审批和融资上的同时,管理层却对市场监管滞后少有作为。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对此坦率直斥:

  监管部门部分同志过于留恋行政审批大权。作为监管部门主要精力没有放在抓“坏人”的监管上,而是热衷于替投资人“选美”的审批上,忙着种审批的田,却荒了监管的地。发行审批部门和发审委只要权力,保荐人和承销商只要利益,出了问题谁都不承担责任,而是推给股民“风险自负”。正是由于监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管”,也正是由于监管部门监审不分,其结果只能是腐败和低效。长期以来,监管部门以教育者自居,却忽视了对自身的教育。他们从未把股民和投资人当成这个市场的衣食父母,而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将股民当成被管制的对象甚至是投机份子。无论中国股市出现怎样的问题,都统统推到股民和市场的头上。当资本市场遭遇困境时,他们也很少倾听股民的声音,不肯自我反思。这种工作作风,正是中国股市监管制度存在的另一个重大问题。

  由于管理层的职能定位倒错,造成监审混淆,证监会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由此必然造成管理层只对能够获得寻租机会的上市审批感兴趣,对追查、严惩违法犯罪等监管职能和对投资者的服务功能不感兴趣。因此,政府管理层对投资者的痛苦冷漠应对,对股市不公和市场衰弱无所作为,也就不奇怪了。

  也正是证监会管理职能的错误定位,才有了股市的错误定位,以及失当的股市的政策和充满缺陷、漏洞的股市制度设计,才有了中国股市的圈钱乱象。

  二、市场主力合谋形成吞噬暴利的利益链。

  由于管理层只重视中国股市的融资圈钱功能,因此IPO始终是A股市场的核心工作。围绕这一核心,欲上市公司、券商、投行、保荐人、基金公司等,结成了肮脏的利益同盟,合谋了一条瓜分吞噬暴利的利益链。

  上海经邦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王俊强、独立财经评论员皮海洲曾描述了这个利益链上的各方是如何形成神圣同盟的:

  [公司老板]---对于辛苦打拼的非上市民营企业来说,成功登陆创业板无异于乌鸡变凤凰。然而,毕竟中国的上市资格无比稀缺,而要想脱颖而出,必须拿出一份让发审委眼前一亮的财务报表,然而含辛茹苦三五年是一些企业所等不及的,企图一夜暴富的浮躁心态驱使他们将此重任寄托在了中介机构身上。作为中介机构的“班长”,券商(尤其是保荐代表人)无疑掌握着企业IPO的命脉;而

  追求多圈钱也使得公司负责人千方百计的让把持上市各环节的人都变成利益中人,以便共谋高价上市。

  [证券公司]-----上市难的现象也使得券商的通道和保荐代表人的签字权成了稀缺资源。券商保荐代表人可凭借手中的这种资源向企业索要股份,这成了投行腐败的典型代表,一个项目保荐人代表还可以从由他引进的“创投”处获得几十万乃至上千万元的收入。而那些“不好不坏的”企业为了尽快挤进上市通道,自然也不会吝啬“那点”股份;

  [保荐代表人]----人数稀少使之成为“金领中的金领”。企业非常清楚,股份的诱惑力比项目分红要高出一个数量级,而相比上市后融到的巨额资金而言,所付出的股份不过是九牛一毛。所以,为了使保荐代表人能够尽心竭力,许多企业选择主动送股贿赂。由此形成了相关主体利益高度一致,共同通过粉饰造假,迂回运作,齐心协力最终达成一个共同目标---上市圈钱成功!

  不少业内人士承认,目前保荐代表人持有他所保荐公司的股份的情况很多,至少占三至五成。有表面看不直接违规,是通过设立关联投资公司参股的方式曲线持有。监管机构发现和惩治的概率很小。想上市圈钱的企业非常清楚,相比上市融

  保荐人制度的设置,也使得他们不是为严格质量把关而来,而是为融资者服务上市并尽快拿到巨额保荐费的。因为保荐人的保荐发行费用的多少,是与发行人的融资额挂钩的。只有发行人的融资额越多,保荐人的保荐发行费用才会越高,也就是说,超募越多,保荐人获利越大。而且,管理层还允许保荐人同时又是发行人的股东,如此一来,保荐人与发行人在“多圈钱”上取得了利益一致。保荐人应有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便不复存在。为了发行人股票能够顺利发行,并高价发行,保荐人甚至不惜启发发行人如何弄虚作假。

  如果想要上市的是国有股东,国有资本监管缺位的现象使得这类“PE腐败”显现两种模式:一是低价售股给投资者(反正损失的是国家的钱)从中赚取个人“回扣”,或是现金,或是上市后的股权转让;二是通过私下协议,让投资者代持股份;

  [投资公司]----为实现“一夜暴富”,形形色色的“有钱人”(如实业老板、“富二代”)加入了PE投资队伍。这些非专业的投资人清醒地知道,抢夺IPO项目,“关系”比“品牌”更重要,而最硬的“关系”,非保荐人莫属。私募基金敦促保荐人游说企业在IPO之前进行私募,自然也会让保荐人在股权上分一杯羹。对于原本利润就很单薄的民营拟上市公司来说,数百万甚至逾千万的上市辅导费用显然是难以消受的,为了加快上市进程,拟上市公司大多会欣然接受在IPO之前进行私募的建议;

  [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本来是为保证将要上市的公司更加规范、质量更高而设置的,是代替投资者促使欲上市公司具备合格的业绩标准和合法的行为规范的。然而,由于中国的违法犯罪成本过低,许多会计师和律师贪求的是雁过拔毛式的利益诉求,或明示或暗示公司让其低价参股,他们不是通过严格规范督导欲上市公司真正达到上市要求和标准,而是帮助企业通过虚饰形象、业绩造假,使不合格企业看起来成为“优质企业”。而管理层对于这类中介机构的监管,目前更是空白。还有一类中介机构--财经公关公司,那更是为欲上市公司作吹鼓手的;

  [询价机构]---- 高市盈率的报价为什么能形成?归根到底还是利益的驱使。不少券商都是基金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当发起人股东作为保荐机构保荐新股时,基金公司旗下的投资基金参与报价时当然会大力捧场,报高价。并且,由于任何一家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都不是孤立的,都有彼此的关系户,所以面对关系户,投资基金也会“人情报价”。这种“帮忙抬价”,既是为了发起人股东的利益,也是为了基金公司自身的利益。目前在新股询价前,“公关”无处不在。据媒体披露,一般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会答应给那些帮着抬高发行价格的询价人员许以每股一定比例的返利。还有业内人士揭露,参与询价的报高价者能够收到多达几十万的“大红包”。反正公募基金、保险基金损失的都是公众的钱,自己可以从报高价中得到好处就行。而且有关IPO的法规不仅让报低价的询价机构出局,而且报高价的机构并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报多高价就按高价卖给你),报高价者也可以按低价认购,参与网下配售或不购买。如此一来,做顺水人情又何乐而不为呢?

  针对公众认为投资基金在新股询价过程中报高价的说法,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在否认公募基金“帮忙报价”时说,在检查中发现有10个询价机构存在帮忙报价、抬高发行价的可能性,主要是证券类、保险类机构。

  “帮忙抬价”使新股询价完全失去了意义,并最终演变成一种价格操纵。这种“帮忙报价”使市场的定价功能严重扭曲;同时也使市场配置资金功能的有效性受到损害;对上市公司粉饰业绩起到了激励作用;并加剧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亏损和风险。

  许多股票虽已定价太高,但在第一天仍能被爆炒一倍上去,就是因为一些公募基金、养老基金、保险类机构、证券公司等大机构在前期及网下持有大量股份,能在上市第一天炒得更高后套现获利(新股上市第一天往往换手率达到90%多),这也让高报价得以延续。

  [政府官员]---- 还有最重要的一环:官员,是整个链条能够走得通的“保护伞和开门锁”。在公司争取上市需要打通各个环节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官员及证监系统官员及亲朋和发审委成员都成了这条利益链上的食客,各种机构的各色人等纷纷“上供”,笔者几年前就听一位海外基金经理说曾往证监会有关人的海外帐户上打钱。保护这条可以让权力层和公司、机构等轻松吸金的利益链,成了他们共同的目标。这也是如此不公的新股发行制度安排能够长期存在并很难撼动的根本原因。

  至此, 一个八方合谋的无异于[欺诈抢劫]的“高价发行利益链”形成,并环环相扣的锁定吞噬了亿万投资者的血汗钱。

  对这条食物链,经济学家郎咸平也作了很深刻的揭示:在中国,真正操纵着中国股市的是一个“铁三角”,券商、机构投资人是一个,保荐人是第二个,上市公司大股东是第三个,这个“铁三角”才是我们需要密切监管的。然而监管者却与他们成了一家。

  “铁三角”中的券商(证券公司),近些年已经从简单的大投资人变成市场操纵的参与者,由从犯变成了主谋。他举了几家券商同时是如何在“绿大地”上市前大举办入成为大股东,在上市中提供虚假报告,在上市后继续推荐投资者买入,并在的炒高股价后如何逢高海卖出套现的。

  “铁三角”的第二个——保荐人制度有很大的缺陷。保荐人在公司上市时可以拿到酬金,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除此以外还由于持有了部分股份,可以从报高价中获得暴利,所以当他们想推动公司上市的时候,那种狠劲是不遗余力的,他们还不如大股东,因为不管怎么讲,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要受到一年锁定期的限制,而保荐人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因此这些人的掠夺性更疯狂。

  “铁三角”的第三环节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中国,受到惩罚的基本都是小股民,大股东既推动了高价上市,又早就透过内幕交易之类的方式获利退出了。虽然《证券交易法》不准许内幕交易,但大量的大股东、大机构在进行着内幕交易,又查处了多少呢?即便查处了,也由于《证券法》规定的极为轻微的处罚力度(几十万元,最高300万元)而失去了任何震慑作用。试想,当他们获利几亿、几十亿时,几十万的惩罚对于在资本市场上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们,能起什么遏制作用呢?!

  三、刻意维护的系统漏洞。

  从腐败的本质出发,凡是权力可以自由裁量、上下其手并且不受追究的地方,腐败就会发生,由于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审批制度的存在,使得一家企业能否上市取决于监管机构的决定,而非真正取决于市场的接受程度。所以,让监管机构能放行,便成为重要目标。在PE及后续的IPO过程中,有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常专业的机构打理,所有的公开材料都被打磨得近乎“完美”;

  在高溢价和高收益的诱惑下,又辅以低风险和低惩罚,使得中国资本市场的寻租现象层出不穷。PE腐败已经不是个别腐败,而是“组团腐败”,从利益相关者链条上,包括券商等中介机构、股东、管理层、供应链上下游、政府官员都可能参与“PE腐败”,都从参与“PE腐败”和“三高发行”中获利甚丰。而这样合谋造假和拱抬假货价格的行为,与偷窃和欺诈又有什么区别!

  一位证券公司经理承认:证券公司实际上也是帮凶,为了要上市过关,都要为公司化装粉饰,数据造假非常普遍,上市公司想要多圈钱,高价发行,就要造好看的数字,说漂亮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也只能配合,否则就接不到生意。券商及基金参与询价的机构愿意报高价,是因为报高价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发行费。现在的制度,券商的承销费是按这个公司上市发行的规模来核算的,自然规模越大、发行量越大,证券公司获得的承销费便越高了。发行价定得越高,发行人和承销商所获得的超额收益也就越大。如此一来,“超募”竟成了皆大欢喜的现象。“三高”和“超募”,对二级市场股民们是灾难,对一级市场特权者们则是“福音”。

  连刘纪鹏都忍不住指斥,“那群拿着原始股的券商、直投和股东们,无论二级市场价格如何变幻,他们始终是创业板市场中的最大受益者,受损的总是中小投资者,这不能不让我们从制度上进行反思。曹凤岐也愤怒地声讨:大量破发为什么?是市场制度设计出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机构得到了一级市场的好处,大多利益被大资金瓜分了中小投资者只得到二级市场的亏损。

  中南大学资本运营与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曾江洪揭露:许多公司的上市发行费用高达三五千万元,但其中只有一两千万元是给券商等中介机构的正常费用,而大多数则是不明不白的“公关”费用。用两千万“供官”费用换来两个亿,这样低投入高产出的生意,对想上市的企业来说,自然是趋之若鹜。许多拟上市公司和利益机构通过各种关系贿赂当权官员以通过发审上市,一些企业刻意引入“有价值股东”(指“有权力、有背景股东”),就是为了搞掂各种关系以达到尽快上市的目的。

  据皮海洲揭示,管理层对公司及机构各方“共促高价”等系统性漏洞是任其存在的。比如,既然证监会已发现有10家询价机构参与“帮忙报价”,为什么至今不见监管部门打击和惩治?为什么至今不见违规机构付出高昂代价?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盛行,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从制度上允许这种操纵行为的存在。例如,在询价环节,为了鼓励报高价,避免询价冷场,导致发行中止,发行制度允许发行人自主引荐第七类询价机构,如允许保荐机构推荐第七类询价机构(其实多为关系户)参与询价;再如,对包装上市(造假上市)监管机构有着极高的宽容度,对保荐机构拔高公司投资价值的行为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对于新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操纵行为,打击起来轻如抚摸、挂一漏万。为什么?因为价格报的越高,意味着上市公司、保荐人等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会加大对官员的贿赂额度,这是一荣俱荣的关系。再比如,在报价过程中实行的“逻辑性一致”原则,会迫使那些希望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机构必须报高价,此举有利于推高新股发行价格。

  因此,“PE腐败”“发行腐败”实质是一种不公平的市场掠夺行为,是部分个人及机构利用自身权力“豪夺”价差空间。这是资本的劣根性,本不意外。让人义愤的是监管层本来应从制度设计上避免让保荐人入股企业和券商直投入股等制度漏洞,对漏洞及时弥补并严惩,然而上市各环节都只得好处而没有受到惩处,唯一的把关监管者又成了利益共同体上的一环,竟然允许这样明显的制度漏洞长期存在,更谈何监督和惩治!

  正如郎咸平说言:实质上,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之间有着很强的利益联盟。既然我们的保荐人制度有这么大的缺陷,明明是不好的制度,干嘛非要推行?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有股民质疑:股市“铁三角”相互勾结、向投资者诈骗圈钱,比足球界黑无数倍,证监会的责任为何不追究?司法为什么不很好介入?有道理怀疑这是政府部门某些“团队”故意制作的“系统性漏洞”,好方便他们上下其手,各行其事!从漏洞20年不补上看,这样的分析很符合逻辑!

  还有比A股市场更黑的“权证”交易的设计,就像次贷的打包一样,完全是为套投资者的钱设计的,其黑暗不公、让许多投资者倾家荡产,其中的猫腻罄竹难书,如此不公平的设计竟能长期保持,可见在中国股市,投资者的地位低到了如何程度!

  另外,证监会、发审委有其权者而不担责,也是制度设计的漏洞之一,掌握如此大的生杀大权,被众多企业围绕贿赂的重点,如何透明化和追责任,如何加重惩治,不做制度设计。即使A股市场上了那么多垃圾企业,也未见追究任何人的责任。监察、反腐部门也未把这个最易发生巨额腐败的地方作为监控重点。

  如果该相互制约、把关的各环节,都成了促成高价上市的共谋者,而监管者也成了利益链条上的食客的话,那么投资者的被欺骗和被抢劫也就成为必然!不想再被抢或已经被抢光了的股民,剩下的选择就只有一个---离场!这也映证了为什么中国沪市现在的日成交量从高潮时的2000多亿跌到400多亿元、成交帐户只占到登记帐户的十分之一不到!基(金)民的赎回潮也在越演越烈。

  当投资者都彻底唾弃了这个丑恶、黑暗、割肉的市场时,所有利益链上的食客也都将面临新股发不出去、没有食物可吃的窘境!他们同样也将是自己利益的掘墓人。然而,他们的贪婪决定了他们只看眼前而不顾长远。

  四、信息造假,业绩粉饰,骗子们却不被追究!

  就像中国的商品礼品“过度包装”一样,中国的上市公司更是为了上市融资“过度包装”的典型。数据造假,虚假炒作,粉饰上市,融资圈钱,成了许多欲上市企业的不二法门。

  上市公司融资项目不实,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现象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现象也层出不穷。不少上市公司总想将资金一次圈个够,会编造一些根本不打算实施或者是未经严格立项审查的项目,等到融资款到手,便将之前的项目取消或是更改,最终造成企业盈利能力与预期严重不符,投资者的利益受到重大伤害。

  假的总得露馅,新股“三高”的价格以及上市后公司业绩的大面积下滑,两者的落差,使二级市场投资损失惨重。

  一些前景并不太好、业绩水份过大的企业,依然被证监会批准在创业板上市:如生产朴克牌的、洗脚搓澡的企业也在创业板上市。再如顺网科技,其前景及财务数据受到市场的普遍质疑;还有乐视网,其财务造假数据在业内是公开的秘密,但也已经在创业板上市;已经发行股票的苏州恒久,后来因媒体曝出其专利过期等问题而被迫退回已经募集的资金,等等。为什么这些前景不好、业绩水份较大、甚至造假的公司,能够顺利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

  侯宁对此认为:鉴于“为国企脱困”的股市定位至今未改,中国股市上市公司质量一直存在重大隐患,股市成了“脱困市”,人民成了“扶贫户”,埋单者永远是最弱势的广大散户。更有甚者,像当年的长江电力、2011年的中国中冶等,都是在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违规特批上市的,严重破坏了市场三公原则。

  如此,从一开始至今,上市审查便存在“该审不审”的痼疾。这也在客观上纵容了发审委员只看企业所属、只看关系人情的倾向。加之企业上市事关重大利益,权钱交易难免混迹其间,这才导致了不合格的企业也能蒙混上市的乱局。

  如果企业有道德,如果保荐人有信托责任,如果发审机关定位明确,这一切乱像都将不复存在。但可惜的是,在我国,企业道德和品牌意识尚处原始阶段,保荐人的信托责任心和处罚机制都待完善,而最重要的发审关又存在“完成任务”、“审查不严”、“关系审查”、“权钱腐败”等问题,这些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依然是股市定位混乱的问题,是三公原则被漠视的问题。

  造假上市的标本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左手倒右手”、伪造票证等手段,堂而皇之地登陆资本市场,并在其后几年继续大幅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合计高达9亿多元,股民以高价购股,损失以数十亿元计。可云南省官渡区法院一审对公司董事长何学葵仅“判三缓四”,对公司罚金仅400万元,等于让股民为欺诈发行罪买单。不仅如此,何学葵目前所持4000多万股绿大地股票,市值仍达4亿多元。绿大地欺诈发行手段如此恶劣,民愤极大,违法成本却如此之低,令人叹为观止。

  郎咸平曾举“绿大地”的案例来证明券商的合谋:2007年在云南的“绿大地”上市时,海通证券、兴业证券、裕阳基金和国泰君安分别买入了188.61万股、65.96万股、50.94万股和25.76万股,2008年3至4月,多家券商撰写报告,为企业虚增利润鼓吹,推荐买入或增持“绿大地”,炒作起来之时它们开始大量减持。后来“绿大地”暴跌,损失都丢给了股民。郎咸平说“这些分析师和券商,本来应该是最具专业素质的,最具职业操守的,现在竟然一起来忽悠中小股民,中国的股民真是太可怜了!我对‘绿大地’的这种做法不感到意外,我感到意外的是那些忽悠股民、真正从中获暴利的机构和人到最后却没有受到什么惩罚!”这类现象在中国不胜枚举。

  去年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曝出业绩造假等丑闻,受到美国市场的严厉惩罚,有的被清退出市场,有的受到高额重罚,有的被法办和追究,中国企业的整体信誉受到了无可估量的损失。其实,凭心而论,能够到美国上市的企业其业绩和质地,比起在国内上市的企业来说,还算是好的呢,就像中国出口的产品往往比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质量还要好些一样。

  然而,可怜的中国投资人们,当他们面对无数欺诈上市、高价发行、转眼又业绩变脸的A股公司时,又去找谁呢?无论他们受到多大的损失和抢劫,他们从来得不到像美国投资者那样的严密保护和诉讼机会,也看不到像美国监管层那样对违规者的严厉打击。他们除了被管理层斥为被教育的对象外,只能自认倒霉;同时,中国上司公司大股东们和操作上市的中介们,他们又何其幸运!无论如何造假和欺骗,无论怎样勾结把只值10元的股票卖到60元甚至100元,或者把干脆不能上市的公司硬推上市,他们基本上都可以安然无恙,得不到任何追究,这更助长了他们玩弄市场、合谋抢劫投资者的恶意行为。

  五、法律滞后、违法成本低,使抢劫得不到制裁。

  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管松软,是PE腐败迅速蔓延、发行各方合谋抢劫的恶行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

  例如对*ST琼花项目保荐人的业绩造假、收受贿赂等违规行为,监管部门给予的只是“三个月不受理推荐项目”的制裁,这等于让保荐人休个假而己。发行监管部对20名违规保荐人或相关负责人采取的只是了“谈话提醒”的监管措。但是,谁都看得出来,面对上千万的利润与轻描淡写的处罚,利益中人将会如何选择。

  再如“三丰智能”在接受创业板发审委的审核前夕,被《第一财经日报》曝出该公司涉嫌在2007年、2008年偷漏企业所得税。鉴于偷漏税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规定,三丰智能显然不符合上市条件。但令人惊讶的是,三丰智能公司居然顺利通过发审委审批,黄石地方政府与发审委对三丰智能为什么会对此表现无比的宽容和豁免?按道理,发审委至少应该把税收问题不影响三丰智能过会的原因告诉社会公众。如果地方政府对上会公司所存在问题的“豁免”能代替发审委的审核的话,相信这种“豁免”将会铺天盖地而来。

  A股市场22年,最大的问题是向中国投资者索取的太多,回报得太少,而对上这市场来圈钱的企业和机构给予的太多,监督的太少!

  这一点不单单体现在企业分红上,还体现在我们制度并非以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为基础,而是以融资圈钱为基础,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圈钱市场的猖狂。

  六、缺乏退市机制,使垃圾无法淘汰,毒素越聚越多。

  与中国资本市场违法成本特别低相配套的,是中国上市公司无论业绩多么差、违法多猖獗,都能够成为A股市场的不死鸟!即使把上市公司掏光了、ST类僵尸公司不断上演不死神话,不论多恶劣企业,也不仅无法淘汰,还越活越滋润,光壳资源的不断倒卖,也能让坏企业继续风光,甚至由于重组题材的炒作,比效益良好的企业还风光。

  只能生不能死的东西,本来就违背自然规律,一个不断奖励恶意胡为、惩罚正直合规的市场,只能是垃圾越聚越多,远离这个罪恶市场的人越来越多。中国股市在10年前就被吴敬链斥为“连赌场都不如的市场”,实在是恰如其分,可惜十几年过去,由于连起码的优胜劣汰都不遵守,这个市场变得比当初更黑暗更不公!

  好在郭树清上任后,证监会和深交所终于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规则意见稿,让投资者看到了改善现状的一线希望。正如首席分析师左小蕾所说:退市是资本市场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制度之一。中国资本市场竟然长期违背,很多问题都与只生不死的规则有关。希望创业板退市制度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新一轮制度改革的开始。

  我很赞同叶檀的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改革

  是回归市场本源,将上市备案机制、退市机制回归到交易所,不再由证监会一统江湖。但目前,创业板在退市机制方面的探索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基于高市盈率发行的回归尚未结束,却传出监管部门同意创业板"再融资"的信号,显然是在拆制度改革的台。

  利益群体大肆讴歌创业板“再融资”符合国际惯例,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再融资说到韩国创业板,但他们忘记提醒大家,所有这些市场都有严格的退市制度,对于内幕交易与虚假信息的打压不会容情,市场因此不会成为单边圈钱市,不会成为对上市公司与投行畸形激励的市场。一个无退市机制的市场还容许再融资无度圈钱,不出问题才是奇哉怪也!好公司也会被惯成无法无天的“败家子”。中国股市一直存在“错误的激励机制”,在主板市场已经证明,对扩容与圈钱的纵容,无法打造有质量的上市公司,无法实现中国企业的飞跃,只不过养了一只只喝血的蚂蟥。

  创业板企业超募如此多钱,以如此高的价格卖给中小投资者,高泡沫化发的害人股甩到二级市场消化泡沫,股价跌掉了一半,泡沫仍未消化完,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伤口还在流血,圈钱企业们却又要

  “再融资”了,管理层立刻便按此办理。

  为什么这些公司存在种种显著问题却仍能够获得中介机构的背书甚至怂恿?为什么地方有关审批部门能够先斩后奏大开绿灯?上市即业绩、上市即本地现金流的现象何时能够改观?难道要在所有的监管、诚信长城摧毁之后?

  为什么中国的监管层永远只听得进圈钱者的声音?为什么不能哪怕一次站在大多数人的立场上来处理问题?!或许是因为虽然二级市场投资者是股市和企业的衣食父母,但能够直接给证监官员塞好处的只有想圈钱的大股东、大机构等,所以监管者对保护广大股民们没有任何兴趣?否则为什么会21年对中小投资者如此冷酷!

  七、制度设计欠缺保护投资者。

  中国是全世界股民群体最大的国家,1.64亿户股民和1.8亿基民。21年来,中国投资者为国企脱困、为银行上市、为2400多家上市公司融资贡献了4.3万亿元,然而中国股市却是对投资者侵害最严重、保护最不完善的地方。例如:

  A股市场没有强制分红制度,比起投资者贡献的4.3万亿元,21年来普通股东累计分红仅0.54万亿元。别说回报,连投资的十分之一也拿不回来。六七成的上市公司是不分红的铁公鸡。

  中国也长期不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尽管投资者和一些有良知的专家早就在呼吁,但管理层始终不采纳。没有集体诉讼制度,意味着散户们不论怎样被掠夺和欺诈,也只能以卵击石、以个人的力量去和强大的公司相抗衡。中国法院竟还长期规定法院不受理股市的案件。

  中国也没有《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无法可依,使投资的利益更加得不到保护,而侵害和掠夺投资人利益的机构和公司,由于得不到惩罚而又获利巨大,恶行者便越来越多,使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欺诈、掠夺和偷窃变得越来越常见,越来越猖狂。

  21年来,中国的股市,对融资者,无限宽容;对圈钱者,百般配合;对投资者,只知索取;对中小股民,无比冷漠。

  刘纪鹏直斥中国股市始终缺乏对股民利益实实在在的保护:“

  股民是中国资本市场的衣食父母,是市场存在的根基。尤其中小股东,面对强势的大股东无力抗争,只能在一次次的市场波动中承受压力和风险,还总是被视为投机分子和赌徒。我们的政策不但不保护股民的利益,反而将他们那点血汗钱当成了人人争抢的“唐僧肉”,强加给他们过多的社会使命:国企脱困要靠他们,银行融资要靠他们,打造地方融资中心、开通国际板还要靠他们。如果股民对中国的股市彻底失去信心,那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就必将面对无路可走的困境!

  八、不想触碰利益链使所有改革设计隔靴搔痒。

  发行制度改革等也进行过两次,但每次改革都是“换汤不换药”,由于立场仍然是站在保护小部分特权利益链一边,所以对于股市圈钱定位仍然不变,对于根本制度改革毫无兴趣,只在技术层面做点小改动,或采用一点短期措施放些资金进场,以维持新股能继续高价发行,却根本不触动圈钱链。

  在尚福林2011年的报告和十二五规划中,有的只是对发多少新股、推多少企业上市、融多少资的大跃进计划,因为这可以显示亮丽的政绩,但看不到丝毫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诚意和让A股市场产生投资价值的打算。

  如果这些积弊不改,立场不改,股市的根本制度不改,却要将4万亿元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引入股市,这将是完全的本末倒置!老百姓最后的活命钱也一样会羊入虎口,被这条罪恶的食物链所吞没!这样折腾下去,将会出大乱子!

  10年股市“上浮零”(零增长),说明这个完全不把投资人利益当回事的股市,没有丝毫的投资价值,有的只是伤害和被抢劫,这个被90%投资所唾弃的市场(1.64亿的帐户现在只剩10%仍有交易),再不彻底改革,最终也将走向崩盘或新股发不出去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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