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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锐评:中医药执法检查,查出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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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3 00: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对中医真是花了心思,下了功夫。

  就说几个月前吧,连着几天开展活动,为中医药造势。

  ●3月29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出席,主题是:“十四五”时期中医药事业该怎么干?

  ●3月30日,外交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举办“中医药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论坛”。

  ●3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医药法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计划于4月至5月上旬,检查小组分赴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检查。

  现在已经是七月份,全国人大的执法检查已经结束了。本文给大家介绍一下。

  应该说,比起前些年,各省市区都对中医药比较重视了。所以,各个地方都积极把自己的成绩摆出来,向检查组汇报。

  其中媒体报道最多,得到最明显肯定的是甘肃省。甘肃由于出了一个著名的“猪蹄厅长”刘维忠,力主发展中医,被一些医院院长抱怨“把病人都搞没了”,医院赚不到钱。应该说,这次甘肃省被人大执法检查组树为发展中医的典型样板了。

  当然,看即时新闻,其它各省报道的基本也都是正面积极现象。

  但是作为执法检查这项任务而言,找出短板和缺点,才更有意义。

  6月上旬,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个报告的前半部分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全国各地的变化,中医药事业确实取得了喜人进步。

  后半部分则谈到了一些短板和问题。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以下问题:

  (1)“对中医药科学性的认识不到位。检查发现,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中医药科学性的认识不到位,轻视、歧视甚至排斥中医药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实不够。部分地方存在弱化中医药管理机构、削减人员编制现象,有的省份没有单设中医药管理机构。”

  【风雨解读:问题包括:仍有人轻视、歧视甚至排斥中医药,对于中央发展中医药的方针置若罔闻。机构不健全,人员不满编,有的省份竟然连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都懒得设置。究竟是麻木不仁还是故意对抗中央政策?

  无论如何,发展中医药还面临着相当不小的阻力。】

  (2)“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药法对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有具体规定,但检查发现,这些规定在落实上还存在短板。中医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服务内容单一,特别是村医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亟待加强。”

  【风雨解读:中医药法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但在许多基层单位流于形式。本来资源就不足,而且还厚薄不均。一些基层几乎完全没有中医药资源,执行中医药法根本无从谈起。特别是村医,几乎可以说大部分都没有中医服务能力。--------其实根源出在把民间中医剿灭殆尽的某部恶法。毛主席时代那么穷,都没有说大面积存在缺村医,缺医疗服务的问题。现在竟然搞到大部分村医无法提供中医服务的程度!】

  (3)“中药材质量安全问题较突出。检查发现,中药材质量良莠不齐,中药材种子种苗发展混乱、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突出。一些企业和个人单纯追求中药材产量和利润,过度使用农药、化肥,不到年限乱采滥收,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时有发生。”

  【风雨解读:还有一个问题,转基因中药貌似也出现了。中国从未批准过任何转基因中药材上市,但市面上有!转基因药材会严重改变中药性能,完全达不到药效要求。建议国家严查!】

  (4)“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薄弱。检查发现,中医药院校专业课程体系设置还不够合理,一些院校的中医药教育中医经典的教学偏少,且与中医基础类课程和临床实践课程衔接、融合不够。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中青年专家跟师学习的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一些老中医学术思想和老药工传统技艺面临失传。”

  【风雨解读:一言以蔽之,官方中医西医化了,被严重带偏。这不是发展中医,而是消灭中医!必须从根本上矫正过来。】

  (5)“法律制度规定未完全落实。中医药法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古代经典名方简化审批、传统工艺配制院内制剂备案管理等改革创新作出了规定。检查发现,这些重要制度规定的落实工作推进缓慢。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但还存在简单套用西医药标准体系评价中医药、不能充分体现中医药特点的问题。”

  【风雨解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本来是中央发展中医的重要举措,不料却被一些人搞成打压中医的新工具。一年一省可能就象征性的搞那么几个专长人才,余下的则用大棒重重打压,凡未得资格证书的,一律打成“非法行医”。这不是发展中医,是公然与中央政策对抗!

  所谓“套用西医药标准评价中医药”,实际就是顽固坚持用西医标准打压中医药,与中央新政策对抗到底。】

  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角度来说,实际上还包含更广泛的问题。

  比如,去年3月,中国新闻社推出五集纪录片《中国战疫录》,第四集是专讲医生战疫的,名为“医者大爱”。看完9分多钟的视频,发现讲的都是西医,中医功劳被完全抹煞。

  这就已经同国家提倡中西医结合的理念相悖了。当时在网络上就有许多人表达不满。

  表达意见也没有多大用,最终此事不了了之。

  但是鉴于以往黑中医、污蔑诋毁中医者很多,去年《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曾有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来在征求社会意见之后,把这些给取消了。反对者认为中医是一个学术问题,应该允许讨论。

  但是最近出现的一个事实,说明当时订立有关“诋毁、污蔑中医药”并非没有必要。

  电影《中国医生》竟然罔顾事实,编造一位新冠患者吃中药后,由轻症转重症,最后被西医治好的情节。这个情节哪里有?发生在哪所医院?患者的真实名字是什么?

  事实上,绝大多数患者在吃中药后都有成效,可以由重症转为轻症,在公开的报道中,没有一例患者是在吃中药后,由轻症转为重症的。

  如果影片制作方不能回答是哪位患者吃中药转重,后被西医救回,则显然就是通过编造情节,诋毁中医。即使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这也触犯了一般法律中的“造谣、中伤、诋毁”的相关规定。

  对于此种明目张胆的行为,许多人感到极为义愤,已经向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进行举报。

  另有一些人认为,需要就此起诉电影《中国医生》制作方,用法律手段来制止此种明目张胆诋毁中医药的行为。

  由电影《中国医生》明目张胆的造谣诋毁行为,笔者认为,增加有关“诋毁中医药应受制裁”的法律条款,确实是有必要的。至于反对者提到的学术问题,则应当明确将诋毁行为与学术讨论区别开来。所谓诋毁,只能是针对歪曲事实(客观),而不是针对理论和效果等(主观)方面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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