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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丈夫有外遇 妇人趁其熟睡棒击火烧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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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2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怀疑丈夫有外遇 妇人趁其熟睡棒击火烧致死

  因丈夫经常早出晚归,妻子怀疑其有外遇,竟恼羞成怒地将熟睡中的丈夫杀死。被告人符日娟因犯故意杀人罪,日前被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13年6月1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符日娟因其丈夫裴某深夜归来及怀疑对方有外遇等原因,与之发生争吵。早上7时许,符日娟想到裴某在外有女人,不理会家中的生意及怀疑自己患有肝癌,便萌生杀害裴某后自杀的念头。随后,符日娟把在隔壁房间睡觉的儿子叫醒,并把家中的银行卡及部分现金交给儿子带回老家交给外婆保管。在儿子离开后,符日娟便从家中的工棚拿了一根木棒进入房间,趁裴某睡熟之际,持木棒朝裴某头部使劲敲打数次,又将裴某所穿的短裤及内裤半脱掉,持木棒朝裴某阴部连击数次。符日娟见到裴某停止抽搐,以为其已经死亡,便先后通过上吊、割腕、电击等方式企图自杀,但均未果,遂将房内加工楼梯扶手用的油漆稀释剂倒在裴某所躺的床上点燃,通过放火的方式寻求自杀,但因受不了大火浓烟熏而爬出房间并将房门关闭,随即昏迷倒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裴某是属于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后烧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符日娟不能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符日娟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符日娟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所引起,可对符日娟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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