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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一博:究竟是谁制造了安徽杀妻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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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08: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日夜,央视播出对19年前安徽蚌埠“区长助理杀妻冤案”当事人于英生的采访。于英生说,警方对他进行“连续七天七夜对我不间断地进行讯问、折磨”。冤案重审之前,现场不属于于英生的精液、2枚指纹这两个重要证据被忽略。但究竟是谁制造了这起冤案,现在仍就未知。时隔一年,该案追责机制还未启动。
于英生在采访中痛哭(资料图)

  1996年12月2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女子韩某在家中被人强奸杀害。警方认定韩某的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有重大嫌疑。20天后于英生被批准逮捕。几个月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英生提起公诉。检方认定,案发当天,于英生因琐事与妻子韩某发生争执,厮打中致韩某死亡。为逃避法律制裁,于英生伪造了强奸杀人的现场,并试图制造液化气爆炸来掩盖犯罪行为。

  在起诉书中,检察机关列举了被告人的供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其中,被告人于英生的供述就长达50多页。面对记者的镜头,于英生说,这些供述都是在警方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于英生:连续七天七夜对我不间断地进行讯问、折磨。蚌埠都下雪了,他们就让死刑犯用水钵子舀凉水给我洗澡,洗了两个多小时,洗三个小时。让你要死不行要活不行,他达到的目的就是让你去写,写你的认罪状,那没有的事情你怎么写呢?他就叫你编,你从强奸杀人,盗窃杀人,让你遍,你就编吧。

  DNA检查结果表明,在韩某内裤残留物检出精子,但不是于英生的。辩护人将这份鉴定报告提交给了法庭,并作出了无罪辩护。对此,控方认为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来源于一只他人用过丢弃的避孕套,被于英生捡拾用来伪装犯罪现场。由于关键DNA证据被忽略,最终,经过6次审理,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10月25日作出判决,于英生故意杀人罪成立,不过将刑罚从原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为无期徒刑。在于英生上诉之后,2001年7月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英生遭遇这样的变故后,人生和家庭轨迹也完全改变。老父亲于道欣从耳顺之年开始,一直在为二儿子于英生的案件奔走上访,到临近80岁去世,他也没能见到儿子被洗刷冤屈。“父亲人生最后的13年是在上访申诉中度过,这13年,他老人家过得太苦了。”哥哥于宁生哽咽着说。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在蚌埠被警方控制,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于英生案原本并不复杂的案情,为何变得扑朔迷离,迟到19年的正义背后,真相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忽略DNA鉴定这样重要的证据?为什么隐匿现场他人指纹这样关键的证据?警方有无进行刑讯逼供?更令人质疑的是,现在距离于英生无罪释放,疑犯被抓,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有关方面并没有启动追责机制。对于于英生冤案中的种种疑问,很多人都在期待着一个完整的答案。

  观察近年来为媒体所披露的一些典型冤案也不难看出,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制约、监督机制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一步错、步步错”的背后看似很“和谐”,实则既伤害冤案苦主,又伤害司法本身。重新调整公权力之间的关系,还原各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关系,已成为新一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有些司法机关,为追求“破案率”而制造了不少冤案,后来又为逃避责任追究等原因而想方设法拒绝“翻案”。这种知错不改,比冤假错案本身更会损伤司法公信。事实上,一起冤案损害的岂止是当事人的利益,它的负面影响,就足以摧毁99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进而出现习近平总书记说的“100-1=0”的效应。”

  总之,于英生案19年后虽然昭雪,对他及家人的打击有多大无以言表。这样一起冤案显然不是无罪释放、国家赔偿、赔礼道歉所能弥补的,该冤案的始作俑者至今未浮出水面。而呼格吉勒图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提醒我们:冤案是社会的伤疤,抚平伤痕、阻止新的伤害更为关键。唯有对程序尊重,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及追究制造冤案者的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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