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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禾:别动辄让家庭和学校“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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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07: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晚(5月11日)新京报网报道,昨日上午,有网友通过QQ空间发布了一组校园暴力照片,组图中,一名女学生在草地上被剥光全身衣服,身上大面积淤青和抓痕。今天下午,新京报记者从连云港警方处获悉,该案已快速告破,5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拘。

  事件在网上迅速引起热议。仅仅在凤凰网上,四个多小时评论帖子已近700个。网友大都对施暴者表达了愤慨,主张严惩的意见占绝大多数。

  但也有跟帖评论者责备施暴者的父母和家庭教育不当,更不乏对学校教育的批评声。对此,笔者觉得主要责任在于施暴者本身,把板子打在家庭和学校身上有失公允,给人无故“中枪”的感觉;而且这样的责备、批评丝毫无助于遏制此类事件的再发生。因为五人都在17岁到20岁,已经是成年人或准成年人,已经不是不明事理或无行为自控能力的孩子。依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如果施暴的五人触犯了刑法,均应该负刑事责任,只是不到18岁的三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已。

  该惨剧错在施暴者本身,该为此负责的也应该是他们自己。骂他们的家长,怪他们的家庭教育缺失或者批评学校教育不当,固然可得一时“口舌之快”,但平心而论是骂的“跑偏”了,批评的也不是对象。谁的父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和学生文明健康地好好做人?哪有家庭和学校会希望年青人去惹是生非的?另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自幼受到良好家庭教育的名牌学校高材生走上犯罪之路的也并不鲜见。

  而且,责备家庭、批评学校的做法,拿家长和老师“当靶子”,容易掩盖事情的真相和遮掩事件的“真凶”,转移了人们的视线和注意力,甚至会无意中“解救”了施暴者、放走了“真凶”。他们都是成年人了,我们实在没有理由让家长和老师替他们“挨板子”。

  没有教育万万不能,但教育从来也不是万能的。对于成年人或准成年人,更起作用的,从根本上说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纠偏能力。法制观念的淡薄、道德素养的欠缺、公民意识的缺失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残暴性,这才是酿造施暴悲剧的根本原因。而法制观念的增强、道德素养的获得、公民意识的提高和文明合理的行为形成,还真不是靠“说教”得来,而主要靠自我教育在慢慢体验中逐渐“悟得”。退一步讲,即使家庭和学校教育曾有缺失和不当,作为成年人也应该学会自我调整、自我纠偏,否则怎么成熟、长大呢?何况我们没有任何根据知晓其家庭和学校教育有失当的问题,凭空开骂或批评显然是不合适的。

  笔者不是在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开脱责任,如果这次犯错的是些不到14岁的孩子,我会同意大家对其家长的指责或对其学校的批评。但,这次犯错误的是成年人和准成年人,尽管他们还是在校的大学生。

  五名施暴者的确可恶可怕,不仅打人,而且从草地打到宾馆,竟然类似黑社会一样地打人、剥光衣服、拍照、上传……还涉嫌侮辱、讹诈等,这些暴行让人不寒而栗。我们相信真相会水落石出,五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笔者也呼吁:批评要尊重事实,分析应客观公正;请不要让家庭和学校“躺着中枪”了。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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