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411|回复: 0

王传涛:可怕的不是寡头垄断,而是行政垄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5 10: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通报: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四家电信运营商达成协议,对赠送的范围、幅度、频次等进行约定,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手段强制执行,限制了电信运营商的竞争能力和手段。对此,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了整改,并停止相关做法,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通四大电信运营商的云南分公司被处以罚款,共计1318万元。(6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

  电信领域的垄断,公众并不陌生。然而,四大电信运营商的垄断模式,并非是传说中一家独大的“绝对垄断”,而是相对缓和的“寡头垄断”。根据美国经济学家鲍莫尔提出的“可竞争市场理论”:只要即使市场上仅有一家企业完全垄断,在潜在进入者“打了就能跑”的压力下,也将不得不制定经济利润为0的价格。这给了我国电信消费者以很高的期待。

  广大公众与消费者,无不强烈期待四大运营商之间能够在彼此之间展开竞争,通过降低价格、提高服务来占领市场。我们也可以从中受惠。然而,让公众失望的是,四大运营商之间竞争了二十年之久,也没有竞争出通信领域的高服务、低价格来。更骨感的现实是,如果不是在“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某IT企业家吐槽了收费高、速度慢的网络服务现实并引起李克强总理的亲自过问,恐怕前一轮的网络降价提速方案,也不会到来。

  四大运营商之间为什么没有竞争?这是一个困扰了广大用户多年的命题。妇孺皆知的道理是,如果市场中出现了寡头垄断,则非常容易形成价格垄断联盟。更可以肯定的说,四大运营商之间,形成了垄断联盟尤其是价格方面形成了联盟,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究竟是谁先发起的垄断价格联盟,这个问题却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

  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发起者不是企业,而是政府部门——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四家电信运营商达成协议并形成垄断联盟的新闻曝光,就证实了这一点。这说明,在一些地区,在一些领域,真正构成垄断的,并非来自于垄断寡头之间的合谋,而是来自于政府主管部门的所谓“协调”。是政府部门不让四大运营商竞争,而不是说我国市场不适用“可竞争市场理论”。

  更让人愤怒的是,政府部门滥用权力进行调控的方式非常隐蔽。都说市场规律是只“看不见的手”,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看得见得手”。可是,在愈加强调“市场规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当下,转型政府职能是一种必然要求,此语境下,一些政府部门滥用权力的做法,就只能越来越隐蔽。可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型是刚性的,政府要全面退出对经济的胡乱干预也不能打折扣,权力更要在阳光下运行,越是隐蔽的手段,越不应该使用。如其不然,就会严重扭曲或异化我国市场经济。

  市场垄断中最可怕的是绝对垄断;然而,比绝对垄断更可怕的是行政垄断。因为,行政之手如果得不到约束,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再造一个又一个的绝对垄断。对此,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反垄断法》,既要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又要对涉事政府部门及相关官员进行处罚或问责。令人失望的是,现在的云南通信管理局只是要求整改,四家运营商也只被处以了1318元的罚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

GMT+8, 2025-4-20 05:39 , Processed in 0.26584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