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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骞:让学生参与强拆?亏你想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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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07: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31日,有网贴及媒体报道称,湖北汉川15岁学生被政府聘当拆迁人员,强拆时头骨被打骨折。汉川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1日向记者回应称,网上传闻有不实消息,市领导未参加。(11.1新华网)

  让50余名未成年的学生参与强拆,真是匪夷所思,谁的胆子这样大?如此害学生、害教育的行为到底是谁在指使,谁在组织?公众需要有个明确的回应。

  据网上报道称,湖北汉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王某及多名同学于9月28日被叫去帮政府拆迁,“每人每天可以得到50到100元的报酬”,此后有市领导指挥学生进行了一场非法强拆,王某在与拆迁户的争斗中,头部被击伤致粉碎性骨折。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网贴及一些媒体的报道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七里村拆迁系由仙女山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公司负责现场指挥拆除,现场维护人员也由公司组织;拆迁过程中,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在场,没有市级领导参与。

  看来,官方说的不实消息,主要指拆迁合法,被拆建筑违法且被拆人有暴力抗拆行为,拆迁公司有资质,拆迁过程有政府工作人员监督,没有市级领导参与等。但有一点事实是特别清楚的,就是有不少学生参与,学生王某严重受伤属“重伤二度”。

  但遗憾的是官方的回应中,并没有更多关于学生参与的信息,这不禁让人心生疑窦。一是谁给学生下的命令,谁组织的学生?亦或真是学生只是为了报酬被请去“帮忙”?二是政府和学校对学生参与进去到底是否知情?9月28日是周一,是学生在校学习时间,50余名学生大规模地缺课,学校、教师怎能未发觉、不制止、不报告。三是无论学生是出于什么原因参与了强拆,如此“雇用”学生且多数是未成年的学生,是明显地违反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此,政府、拆迁公司、学校岂会不懂。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规定,强拆违法建筑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在具体拆违执行中,行政机关可以委托规划、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实施,也可以将这项服务外包给专业的拆迁公司。但这并不意味着,将服务委托或外包出去之后,政府部门就可以万事大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还应该履行好拆违过程中的监管与评价职能。令人不解的是,既然现场有政府人员,但事态并未得到有效控制。一是未能阻止学生参与,二是未能阻止冲突的发生,监管并未到位;三是预案与现场的处置不科学、不恰当,悲剧仍旧发生。

  “没有领导参与”外加“消息不实”, 是常见的政府危机公关中的惯用词句。似乎领导“不在场”,就是不知情,就可撇清责任。其实,有没有“市级领导参与”并不是“学生参与”的关键所在,不论政府知不知情,只要“学生参与强拆”的事实存在,当地政府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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