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二)37.王安石与张居正变法之异同
三十七、末世变法
张居正变法跟北宋的王安石变法有很多相似之处,又有很大的区别。
他们在财政税收方面的改革,基本一样。张居正丈量土地平摊税负,在王安石那里叫做“方田均税法”,完全一样;张居正搞“一条鞭法”简化税收程序,在王安石那里叫“免役法”,就是要劳役变成交纳“免役钱”的方式来代表,内容也是一样的。
但是,王安石的变法失败了,而张居正的变法总的来说取得了成功。这里面最大的差距,就在我们前面说的,张居正变法的真正重点在于考成法和监察机制的改革。这是王安石变法没有的。王安石变法只改革财政税收制度,而没有对官僚体系进行整顿。
中华帝国是郡县制、官僚制国家,跟封建制国家不一样,官僚系统在国家运行中居于核心地位。各种社会财富分配制度改革,都要通过官僚体系去执行。改革措施是一样的,执行的人不一样,最后的结果就可能正好相反。
王安石只是在中央层面获得胜利,然后推行自己的变法。但他对地方官僚完全没有掌控能力,甚至对那些中央的反对派的处理方式就是把他们贬到地方上去做官。这样的变法,不可能取得成功。相反,很容易就被搞成了一场灾难。
王安石曾经向皇帝保证,只需要“理天下之财”,就可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这是不可能的。古代社会财富总量增长缓慢,短期内大幅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一定会相应的减少民间的财富数量。所以问题的关键绝不是“理财”,而关键在于财富的重新分配,在于新增的国家财政收入是从哪一部分“民”那里来。
如果是从权贵阶层那里来。那么“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就可以实现。这些人的财富,有很大一部分是依靠对下掠夺民脂民膏,对上侵吞国家资产来获得的。把这些财富转为国家财政收入理所应当。国家财政充裕以后,可以用来救济灾民,降低底层人民的税收负担,修建有利于经济增长民生幸福的公共工程等等。这就是改革的最佳效果。
反之,如果不能够对权贵阶层增税,而把税收负担压到老百姓身上。那“国用足”就是一场灾难。
王安石变法,最终的效果就是后者。因为北宋官僚集团已经完全腐朽,他们自己就是最大的权贵阶层,一切变法措施经过他们执行,最终都成为掠夺老百姓的新工具。比如“免役法”到了他们那里,很简单,不就是收钱吗?马上给老百姓加税就是了,以后大家要新交“免役钱”了啊。至于以前的劳役杂税,照收不误。
“方田均税”,新查出来了土地要增税,当然继续加派到老百姓头上就是了。
王安石还搞了“均输法”,设立政府机构,在粮食等物资下降的时候收购,在粮食价格昂贵的时候销售,以平抑市场物价波动。到了腐败的官僚集团手里,这个新的机构就专门抢购紧缺物资,哄抬市场价格,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最后,官僚们看起来努力的执行了王安石的变法措施,新丈量出来的土地的田赋交上来了,免役钱也收上来了,国库充足了。但同时人民也快要暴动了,国家也快完蛋了。
出了这么多问题,他们当然归结到王安石头上。说你这个变法,其实就是与民争利,就是来抢劫民间的财富,让人民流离失所。各种人民的惨状被汇报给了皇帝,还向皇太后打小报告。在太后的压力下,皇帝不得不罢免了王安石,变法失败。
然后,文官集团就大书特书,把王安石变法给国家人民带来的灾难记录下来,以告诫后人:千万不要学王安石。
从北宋一直到明朝,大家都公认王安石变法是很糟糕的事情。朱元璋更是听到“理财”两个字就要抓狂。有人跟他建议,说其实还有很多该收的税没有收上来,好好的理一下财,国家财政还有很大的增加空间。朱元璋听了就大骂,说北宋就是被王安石这种理财专家给搞垮了,政府理财就是想办法抢人民的血汗钱,以后谁再跟我谈理财我就杀了谁。然后定下规矩,锁定国家财政收入总量,不准增加。
张璁变法的时候,也说:“王安石主行新法,遂致天下大坏”,所以“过高之论,不可行之事,纷更法度,吾虽死,不敢苟同也”。[1]张璁变法虽然也在整顿官僚集团,但总体改革力度比较保守,主要就是受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影响。张居正刚开始变法的时候,反对派就质问他:“你是不是想学王安石?”张居正也不敢正面回答。
与王安石变法相似的,还有唐朝后期的“两税法”改革,把所有的税收、劳役都改为夏季和秋季分两次征收的单一税。具体做法,其实就是重新调查天下的人口和土地数量,然后重新把国家税负分配到这些土地和人口头上去,让税负更加公平一些,让那些隐匿土地和人口的权贵之家多交点税,以保证国家采用充足。
但是最后的效果也跟王安石变法一样,刚开始极大的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效果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贪得无厌的封建官吏又在两税定额之外巧立名目敲诈勒索,如“间架税”、“除陌钱”等等。许多官吏为了得到升官提位,在正税之外横征暴敛。沉重的苛捐杂税,使劳苦人民陷入了生不如死的悲惨境地,“两税法”很快就形同虚设了。[2]
——一个王朝的后期,一定会出现较大力度的财税制度改革。这是因为原有的财税制度,经过上百年的发展,权贵阶层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逃避税收、把税赋压给老百姓的成熟方法。到了一定程度,一定会出现人民税负沉重、国家财政却入不敷出的情况。这就是明孝宗很郁闷的问刘大夏的那个问题:“我百般节省,人民苦不堪言,财政却还是不够用,天下的财富都到哪里去了?”
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看得出来,钱都到权贵腰包里头去了。所以就要改革,一方面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一方面降低人民负担。两头得好处,必然就要求对上贪污、对下掠夺的官僚权贵阶层出血。所以不管是唐朝的两税法、王安石的方田均税和免役法、还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改革和丈量天下田亩,都不是什么很有创意的改革措施,就是换个方式收税而已。
这个措施并没有触及到帝国衰落的核心问题,只不过是在做表面文章。
不去对官僚集团进行换血,不打击腐败、澄清吏治,不提高政府效率,财税制度改革就不可能取得像样的成功,最多维持几年,然后新的逃税和转移税赋的模式就会被普遍使用,一切又恢复到改革之前的状态。改革者改革的初衷: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降低人民负担。注定只能完成其中一个:增加国家收入。而人民的负担反而会加重。这样反而有可能加速王朝的灭亡。王安石变法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张居正改革比王安石变法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他在财税制度改革的同时,对官僚体系进行了整顿,推行考成法和改革监察机制。监督着他们按照改革者的本意去执行变法措施。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此外,还有一个背景,就是张居正之前的张璁变法,通过改革科举制度,选拔了一批富有实干精神的人才进入政府。张居正变法的时候,这些人正值壮年,他们在各个部门和地方为张居正提供支持。从张居正和海瑞等人的书信文集里面就可以看得出来,在各个地方都有一批志同道合的人跟他们通信交流,彼此引以为同志。而王安石变法之前,没有这样的用人体制改革为他打好基础。
——不过,王安石变法虽然失败了,王安石本人却全身而退,没有遭到任何清算;张居正变法虽然成功,身后却遭到了清算。因为王安石在个人操守上无懈可击,而张居正却未能做到这一点。
[1]《张文忠公集》奏疏卷2《公职守》。
[2]张有义、张娜:《唐朝“两税法”:中国赋税改革的分水岭》,法制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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