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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公安局长不应该“不慎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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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9: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巧哥哥对不慎坠楼身亡的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表示沉痛的哀悼。同时也提醒公安局长要注意安全,最好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不慎”。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加上年关已近,工作更忙,责任重大,作为当地的公安局长重任在肩,需要慎之又慎。

  公安局长“不慎坠楼”已不是一次了,上个月吉林蛟河公安局长郝壮擦玻璃不慎坠亡,这个月是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不慎坠楼身亡。公安局长同志,你还是小心为好,用媒体报道的话说,你们帯领的公安队伍可是当地老百姓的“保护神”啊!

  先说这个月“不慎坠楼”身亡的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据沁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披露,12月4日凌晨,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准备带领沁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张爱忠、副局长申军赴卡点检查工作时,不慎坠楼,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不慎坠楼,是从什么地方坠的?是楼梯?还是窗口?抑或是天台坠楼的?又是几楼坠下的?如果是一二楼,也可能是伤势严重,不至于“无效死亡”。跟着邓局长的另两位官员,当邓坠楼时有没有施救?还有正常使用的大楼会有一个可以自由坠下的缺口吗?如果是这样,那承建楼方、质检部门有没有责任?这些都没有后文。

  问题是报道说,2013年2月11日,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车祸身亡。该案至今迷雾重重,未有定论。焦作市检察院前督察专员张南京曾多次痛批沁阳市公安局在调查张学林车祸死亡一案中弄虚作假。而当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两天前曾与邓予生在一起,邓面色憔悴,比以前苍老了许多。这些信息却让人浮想联翩,邓予生是“不慎坠楼”吗?

  而上个月的11月9日吉林蛟河公安局长6楼擦玻璃坠亡。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却出现了2位公安局长不慎坠楼身亡,这是多么可惜,而又让人感到心痛。

  吉林蛟河公安局长郝壮擦玻璃不慎坠亡,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说:“局长动手自己擦玻璃,我笑了!”一个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会不会自己亲手擦玻璃?不过,局长能如此事必躬亲,连玻璃也自己擦,尤其是在这寒冷的冬天,也太令人感动。

  可我想,身为老刑警的公安局长要比一般人机灵,尤其是对安全感比常人更强,要不岂能当好公安局长?公安局擦玻璃不慎坠亡,这是一个公安局长不应做的事情,也是不应该的失误,这也是网友不怀疑之因。比如说邓予生这样的“老公安”就更不应该,记者从焦作公安网上查询到,邓予生1983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解放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主管刑侦副局长、阳城公安分局政委,坠楼前职务为沁阳市公安局长,截至2008年,已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这样立功多次,身经多战的老刑侦一般是不会“不慎”的,“周密”是老刑侦的基本功。

  所以说,在真相还没有弄清楚之前,当地政府少些“盖棺论定”,河南沁阳市公安局长邓予生“不慎坠楼”的定论,叫人很难相信。比如德州市对原副市长黄金忠从办公楼十楼跳到九楼,将双腿摔断,官方说是“坠楼”,但之后山东省纪委发布消息说黄金忠涉嫌违纪违法,黄金忠涉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案,其跳楼是自杀未遂。当地官方的坠楼一说,令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这样的信息如果发多了,显然损害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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