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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杰:请病假旅游被开除是一堂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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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 08: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成都一家外企的员工卢女士给公司请了病假后,转身开始自己的度假旅程。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卢女士同时将度假照片晒到了微信朋友圈中。记者从成都公证处获悉,日前,该处办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公证。凭借这一公证,公司最终成功解聘了涉嫌骗假的员工。(6月29日《成都商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很多网友惊呆了,不就是一次请病假旅游嘛,何必非要砸人家饭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似乎是多数人的观点。但仔细琢磨一下,这样想却是不对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员工利用请病假旅游违背法律设置病假的初衷,作为欺诈行为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司解除这位请病假旅游的员工是正确的,而网友对此有所质疑则是有问题的。现实是这种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现象。例如去年《北京晨报》曾报道,北京市民3天阅兵假期将尽,网上出售医院假条的生意火爆了。笔者百度发现,网络上仍然存在着这一桩“生意”,病假条的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甚至有店家打出“量身定制”的广告,自称出售带有公章的医院假条并称“保真,人事检查不出来”。

  火爆的病假条生意与外企的较真,引发人们的深思。其中折射出的有两点,一者,很多网友公私不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医疗期单位要负责工资和补贴,其与事假性质完全不同,因此病假就是病假、事假就是事假,混淆对待,一定程度上不是在揩公司油吗?更严重了说是一种诈骗。二者,那就是网友们法律意识的淡薄。调查显示,病假条成生意在于单位的审核者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尤其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此现象更为突出。

  总的来说,请病假旅游被开除是一堂法治课。它告诉了我们工作上班各自权利的边界,上班工作不是请客吃饭,更不是玩过家家游戏,认真、遵守规矩才是第一要义。除此之外,必须明确的是,如今请假条生意活动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企业不遵守法律,不给员工请假的机会。有些企业呢,任意妄为,喜欢随意开除员工。而在该新闻中,这个外企也没有乱用权力,先是去公正,通过正常的渠道,遵从正当的程序处理问题。这种法治意识,是很多企业缺乏,值得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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