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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飞鸿:问题疫苗不只是暴露疫苗女贩子的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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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6: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庞氏母女被警方抓捕的现场。

  针对山东济南日前破获的涉案金额逾5亿元的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18日表示,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3月18日《新华网》)

  据有关媒体报道,自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和其女儿孙某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网上联系中国18个省(市)的100多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售给全国各地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涉案价值达5.7亿多元。由于案情重大,此案随后分别被中国公安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列为督办案件。

  这起“惊天大案”一经披露,立即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人们不禁要问,庞氏母女有何“神通”能够在18个省市倒卖5.7亿元的非法疫苗?而且这一倒卖疫苗的非法行为竟然一直持续了五年的时间?究竟是谁应该为这一起“惊天大案”负责?其实,涉案中或致人死亡的“问题疫苗”能够广泛流入市场,暴露的不只是非法疫苗“贩子”毫无良知,监管部门同样难辞其咎。

  据警方介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母女俩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和物流快递,即可实现疫苗的“自由买卖”。这种“疫苗”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和保存,可致接种者终生残疾或死亡。“问题疫苗”涉及地方之广、社会危害性之大,令人咋舌。

  我国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只有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的药品批发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由此可见,我国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有着严格监管规定。

  然而,曾任药剂师的庞某某在明令禁止之下,拉上医学科班出身的女儿一起如此恣意妄为,除了丰厚的利润诱惑外,地方职能部门的失职更是助长了这种违法经营行为。从疫苗批发、流通到接种,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到位,这对没有任何资质的母女又怎么能进行长达5年的非法交易?其间是否存在黑色利益链,值得彻底查清。

  目前,庞某某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济南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其暴露的药品行业问题为社会敲响了警钟。除了继续追查所有“问题疫苗”具体流向、处理相关人员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打击力度,决不能让“问题疫苗”流入市场,危害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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