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新闻网的报道,昨日即3月21日的上午,住建部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自3月16日起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这意味着,这项已施行了18年、涉及出租车管理的“顶层”规定已正式废除。像这《办法》的废止,既让很多人觉得“没有一点点防备”,又并不令人意外,毕竟这《办法》中的有些具体规定,已远落后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之对应的我国沿袭已久的传统出租车管理体制,也落下某些亟待革除的病灶。仔细留意了相关新闻的报道,诸如像这次?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过时的旧规定,可能是为出租车改革铺路,让出租车司机头疼的“份子钱”、出租车经营权的地域限制等有望出现调整,而民间呼声很高的互联网约租车(专车、快车等)或将迎来合法落地和统一的行业规范。
与此同时,旧规定的废止也意味着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管理两个新文件即将出台实施。将改革出租车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同时,将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被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有“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条款,这就是老百姓口中俗称的“份子钱”。
而废止该办法被认为是对于“份子钱”改革或取消的标志。有关人士则认为,其实该《办法》的废止和份子钱是两个概念。有偿转让是如果要获得出租车的经营权,以前有的地方政府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为了减轻负担,我们希望各地在获得新的出租车经营牌照时,不要收取牌照费,希望是无偿的。有偿出让和份子钱是两个概念,份子钱是一种管理方式。如果这样,是否可以理解为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
另则就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而在我国目前即便是不会对网约车“一禁了之”。那么,将“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换句话说,?由于城市交通的复杂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鼓励和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车辆性质、平台、人员和车辆管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而对于网约车的发展是否需要发挥先行先试的灵活性,做差别化探索和各种有益尝试。
毕竟在此之前,关于网络专车是否合法的问题饱受争议。此后一段时间内,全国又出现优步广州、成都等地分公司被查,滴滴专车被约谈,多地出租车司机抗议专车等等。的确,这改革就是破旧立新,而破旧就是要把旧的管理制度废除掉。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除之后,无论是出租车行业改革,还是规范网络约租车服务,也都应该有新的制度和办法确立起来。抑或在今年,这两个管理办法很可能将落地实施。毫无疑问,废除旧的管理办法,是在为出台新的管理办法铺路。
由于是在近年来,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兴起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在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趋利避害地规范其发展。的确是需要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或者说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并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由此可见,对待新生事物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良好体验,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网约车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也就在?目前释放出来的信息来看,减弱行政权力对于市场的干预力度,已然成为大势所趋。今后的出租车行业改革,经营权将转向无偿、有期限使用、中小城市或可适当放开出租车数量管制、“份子钱”需要多方协商裁定等方向改革,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应该说,这释放出了很强的信号,也给了公众以很高的期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