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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有复出的三聚氰胺官员 就会有山东疫苗事件的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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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09: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篇《疫苗之殇》撼动了多少人的心?!

  虽然那位和莱头先生说《疫苗之殇》是最近的非法疫苗流入市场事情,随后附上的各种疫苗引起的惨剧,是一篇旧稿,它们之间并没有有明确关联;但我认为,就是一篇旧稿,旧稿中发生的疫苗事件如今是不是还在发生?如果依然发生,那么新闻就依然有时效性,何况并没有将事实放大。

  虽然那位和莱头先生说每一个文盲都喜欢用“殇”字,但我认为,他的“辨”过了头。网友说得好,用错一个殇字是死不了人的,打上了无效疫苗是有可能死人的。

  注射这些问题疫苗或许对身体不会有直接的损害,但需要厘清的是,注射疫苗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失效的疫苗注射后还能有效吗?假如是狂犬病,接种者免疫无效会有生命危险吗?

  “殇”字用得正不正确,争论并不会解决问题的根本,要争论的是:在制度完备的情况下,这种问题疫苗如何能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畅通,这价值超过5.7亿的问题疫苗又是如何从容地流向了全国24个省市的?更让人愕然的是犯人在服刑期还能继续犯罪,这还不值得关注?2009年庞某就曾因非法贩卖疫苗被判缓刑,但她在缓刑期间重操旧业,变本加厉地销售问题疫苗,且地盘不断扩大,结果上下线网络遍布全国18个省市。需要追问的是,这长达5年的时间里,司法部门在哪里?监管部门又在哪里?

  财新传媒常务副主编张进说,山东疫苗案的本质是社会底线的失守,是人心的溃散,既有的法律法规并不缺乏,但是执行缺位。从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经销批发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这四者中,每个单位都负有审查疫苗及其经营者资质的义务。只要有一个环节略微严格,即可斩断罪恶的链条。(2016年3月21日财新网)

  张进先生在文章的最后还说:“怎么办?恐怕就事论事已经无济于事,而需要从政治到法律,从道德到文化的整体改造。路遥日暮,时不我待。”

  张进先生上面的观点我很赞同,但最后一段话又觉得是书生用语。其实不用再改造,只须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如果严格执法,犯人在刑期还能继续犯罪?如果严肃纪律,那些因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还能一个个复出?

  据澎湃新闻检索公开报道发现,多名因三鹿奶粉事件而被处分、去职的官员也陆续复出或异地升迁。复出的官员包括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原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等。另外,原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以及原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均在处分公布前就得到异地升迁。鲍俊凯在处分下达前已出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原河北省农业厅厅长刘大群,也于2008年11月就调任河北邢台市副市长、党委副书记。而被判刑的三鹿高管杭志奇、田文华先后获得减刑。巧合的是,就在媒体报道三鹿三聚氰胺事件主要责任人田文华减刑的当天,新的三聚氰胺的食品安全事故再次被曝光。(2014年8月2日澎湃新闻网)

  我不是说,问题官员一旦出事都不能复出,这显然不太现实。但无底线、无原则的复出,不公开、不透明的复出,人们显然十分怀疑当初问责的必要性和诚意。对于那些监管失职,甚至是渎职的官员,只是免职,显然是不够的。比如这次“山东疫苗”事件,以缓刑带罪之身的人仍然变本加厉地犯罪,有关责任官员又该如何惩处?

  我们曾经天真地认为三鹿死了,三聚氰胺会紧随三鹿而死去,但就在田文华减刑的当天,三聚氰胺却“复活”了;我们原本以为那些涉事官员,会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将“永世不得翻身”,但他们却一个个复出了!人们不禁要问,当初的“乱世重典”是不是一场游戏?当万恶的三聚氰胺再现江湖,当“杀人疫苗”能从容自如地营销,我想问的是,有那么多的“前车之鉴”,何以还敢如此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我要说的是:有三鹿奶粉事件的责任官员复出,就会有山东疫苗事件的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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