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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男子死于看守所,警方凭啥不准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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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09: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6日,河南新密一在押男子在看守所内突然死亡,看守所对死者家属表示,男子是突发急病而亡,但家属在查看尸体后却称发现男子身上有伤痕。家属提出查看事发监控视频及要求尸检均被拒,死者遗体至今未火化。目前,仍无相关部门对家属的质疑进行回应。(6月13日《澎湃新闻》)
  几天前,深圳两名女孩出去逛街,被警察违规检查身份证,由于没带身份证,被警察强制传唤。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女孩偷偷录下了一段视频,让那名一路上污言秽语,脏话连篇,不但威胁还涉嫌性骚扰的当事警官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

  河南新密死亡男子李合平之所以进看守所,也是缘于被查证件。5月10日,李合平开车途中遇到交警查车,由于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怕被查,于是驾车闯卡剐蹭到一位交警,“把人腿给碰伤了。”5月11日到公安局自首,警方以妨碍公务罪把他拘留了,之后被关押在新密看守所。

  面对死者哥哥“弟弟今年44岁,平时身体可壮了,没有什么病,怎么就突然人没了呢”的质疑,看守所称,李合平死于5月16日晚10点多,死因是心肌梗塞,属于正常死亡。

  对中国司法即使一点也不了解,也能很容易想象,一个好端端的壮汉被关在看守所5天就莫名其妙死亡了,看守所不可能没有责任。而看守所究竟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看守所自己说了肯定不能算,尤其是当死者亲属怀疑其有可能系被殴打折磨致死,看守所在没有视频证据的情况下想自证清白那是很难的。

  就该案而言,死者亲属称“看到尸体后,我发现他左侧肋骨处有刮伤和痕迹,颈部有黑色淤青,觉得可疑。”也就是说,家属怀疑其在看守所被殴打致死。

  那么,如果看守所要想证明李合平系突发急病而亡,就必须由权威证据证明,或有权威机构经过尸体解剖等科技手段加以证明。

  据我了解,每个看守所都配有检察机关进驻的检查室,主要职责就是监督看守所警员日常行为是否合规合法。发生这类非正常死亡案件后,首先应该由检方出面认定警员是否违规甚至涉嫌违法,而文中并未交代,令人遗憾。

  不可思议的是,家属要求看守所方面提供死者出事前的监控视频,应该是合情合理,可警方拒绝;家属要求进行尸检,更是处理类似案件的“不二”程序,可警方不同意;家属要带律师和医生进入查看遗体,可以还原部分事实,可警方却坚持不允许。这是什么意思?简直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嘛!即使一个普通物件寄存在你这,如今损坏了也该有个说法吧?何况是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任何与该案无关的人看到这些消息后,脑中都会产生警方心中有鬼的想法。

  而更显“耍无赖”的是,竟不配合媒体采访。新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无权接受采访,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不接受采访,新密市检察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竟称不知道这件事,也不愿提供相关科室的电话,实际上就是拒媒体与千里之外,明显是自知有愧。笔者在想,如果新密市检察院至今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渎职?

  从该案也能清楚地看出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上访?一个大活人在看守所死亡都快一个月了,竟然没有一个权威部门出面解决问题,仍由死者亲属继续与当事的看守所理论,能理论出什么结果?死者亲属轮流在太平间门口看守不让火化,这是长久之计吗?这是逼着死者亲属上访啊,然后你们又会以“非法上访”为由抓人?没道理啊。

  笔者提醒新密警方,首都雷洋都尸检了,你们凭什么就可以拒绝对李合平实施尸检?唯有尸检,才能证明他的死与你们无关。反之,坚决不允许尸检,你们就是致李合平死亡最大的嫌疑,你们为什么不想洗刷?(下面附离奇死法若干例)

  新闻链接:
  在押男子看守所内死亡 家属质疑要求尸检被拒

  附:近几年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场所非正常死亡的部分案例:

  睡梦死:2008年,吉林省人王国春被警方刑拘,6天后家属被告知,王在睡梦中自然死去。
  冲凉死:2008年3月,学员穆大民在河南开封劳教所内死亡,目击者称他是被强行冲冷水,导致脑血管破裂。
  躲猫猫死:2009年2月13日,男子李荞明在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时撞到墙壁受重伤。后经查实系被牢头狱霸打死。
  洗澡死:2009年3月2日,57岁的海南男子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事发时,嫌犯叫他脱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殴打致死。
  摔床死:2009年3月24日,20岁的福建青年温龙辉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看守所称其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噩梦死:2009年3月27日,江西九江看守所称武汉籍男子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睡姿不对死:2009年4月11日,福州学生陈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发狂死:2009年6月26日,青年林立峰在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检方最终认定称是“心源性猝死”。
  撞墙死:2009年7月,警方介绍,张庆来到派出所后因态度不端,被一名叫安海峰的出警人员警告,此后突然用头撞墙导致身亡。
  妊娠死:2009年11月8日,内蒙古19岁少女郗红在戒毒所内死亡,劳教局称她因“异位妊娠”死亡。
  自缢死:2009年12月12日,嫌疑人邢鲲在云南省昆明市小南派出所死亡,警方称他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
  激动死:2009年12月,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摔跤死:2010年2月16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后医院诊断死于心肌梗塞,尸检报告又鉴定其死于多种慢性病导致的“心、肺等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家属怀疑他是被打死的。
  喝水死: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如厕死:2010年3月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一名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释是他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证据不足死:2010年,四川绵阳蒲泽民的案子经两次审理都因证据不足未能宣判,但蒲泽民最后却莫名其妙地死在了看守所。
  洗脸死:2010年4月7日,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
  骷髅死:2010年4月9日,河北唐山荷花坑劳教所一名学员在保外就医时死亡,这名身高1.80米的学员死时体重仅35kg,全身皮包骨头,就像一具骷髅。
  呕吐死:2011年10月河南郸城县村民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警方坚称其突发急病,“呕吐而死”。尸检报告则显示,“4肋骨骨折;胃里除少许积水外未有任何食物,因长时间限制身体自由导致下肢肺动脉栓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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