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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昆明法院如此“作秀”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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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09: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11日举行执行案款暨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大会,发放61件涉民生、涉金融案件共计2822.77万元执行案款,以及司法救助金16万元。(1月11日《中国新闻网》)
  昨天下午参加政协会讨论“两院”报告时,笔者还曾与“两院”同志谈到一些司法机关领导因不懂法、不懂民意而制造舆情,然后又不懂舆情应对,让司法公信力不断遭到损害这个话题,希望公检法系统的官员多接受“自媒体时代如何应对网络舆情”方面的知识培训,其中就讲到“集中返赃”问题。

  有关“集中返赃”问题,笔者早在六年前撰写的《“集中返赃”,是低智商的作秀》一文中就批评了这种做法,因为一方面这些赃物被追缴后,应该依法及时返还受害人,他们还要使用;另一方面是保管又要增加费用,毫无必要。因此得出的结论:这是一项害国、害民、害己的“多输”行动,策划这项活动,缺乏最基本的社会常识,可以说是低智商的策划。

  同理,法院举行执行案款暨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大会,无疑也是低智商的策划,或“低智商作秀”。从法律角度看,这些执行款到位后,就该及时返还申请执行人,很多申请执行人甚至处于“等米下锅”状态,有的在民间借了高利贷,迟一天还就要多付出很多利息,他们哪里愿意多等一天?尤其是其中一笔为3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更该及时发给他们,毕竟离“春节”已不到两周时间了。而对于司法救助金,更应该及时发放,而不是让接受救助者“踮着脚尖等待”。

  其实,五华区人民法院这么干在昆明已非“首创”。11月30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以现金方式,集中向28件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405万执行款。案件涉及劳务受害、交通事故、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
  该新闻还配备了5幅图片,图文并茂地报道呈贡区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为民追逃涉案款的光辉事迹。

  但笔者以为,这么做实在是太蠢。因为法院从银行取这么多钱,事先必须预约,让银行准备好现金,然后是武装领款,再如数发放给当事人,当事人回头再将这些钱存入银行。为了现金安全,媒体还报道该院派法警护送领款人。我就感到十分奇怪,法院领导不知道可以转账啊?因为在电子银行高度发达,同行异地取款连手续费都全免的今天,领款人给个帐号就可以轻松搞定,法院有必要领取大量现金发给他们,让他们手持大量现金再存银行吗?你们总是称人少、事多,干嘛还要人为制造不必要的工作量?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实在是害人不浅。

  这么大张旗鼓地“现场发放”执行款,无非是为了吸引媒体关注,吸引市民眼球,以表明法院没闲着,法院为大家做了事。但你们这么一宣传,“作秀”的成分又被暴露无遗,我相信有思考能力的昆明市民绝不会给这样的行为“点赞”。

  平心而论,中国各级法院2016年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为无数受害人讨回了公道。一大批“老赖”因此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但失去“高消费”资格,更是声名狼藉,无法继续从事市场交易,很多“老赖”不得不乖乖还钱。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其实,基层法院做了应该做的事,甚至克服重重困难履行职责,百姓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你们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根本就不用使用既损害当事人利益,又增加法院、银行、当事人工作量的“作秀”。笔者写了这么多,无非是希望你们把好事做“好”,将善事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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