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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中国游客越南被打,该如何“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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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08: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媒体报道,中国游客谢某一家在前往越南旅游返程、从越南芒街口岸出境回国途中受伤,谢某本人及其家属表示,他们系被索要小费遭拒绝后受到越南边防人员殴打,并在其后被逼写下“未被越南工作人员殴打”的“自述书”,而在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及中国驻越南使馆依照领事保护原则向越南驻华使馆、越南外交部进行交涉后,得到的答复是“当事人在被追跑时摔伤”,并拒绝了中方联合调查的要求。

  正如一些分析家所指出的,越南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的“权力寻租”问题,海关索要小费已成常态,但索要小费未遂即打人致伤,却是极为罕见的。作为当事公民的国籍国,依照国际法和惯例,中国有关方面有权要求联合调查以查明真相,还当事各方一个公道。从目前情况看,越南边防、口岸是执法方,享有证据、现场等方面的各种便利,在这种情况下单方面提交的监控视频等证据,显然难以服众,中方有权且理应据理力争,坚决要求就这一“特例”进行联合调查。这样做不仅为了还原本次事件的真像,更为了切实履行领事保护的职责,并避免这种“特例”因受到宽纵、有恃无恐,而逐渐变成新的“常态”。

  “收小费未遂疑似打人”固然是“特例”,但在东南亚、非洲和某个北方邻居的口岸,海关、边防工作人员“伸手要钱”却的确已成痼疾,某些情况严重的国家(如西非国家尼日利亚的陆路口岸)甚至到了上至“敲章的”下至挑夫,人人理直气壮要小费、不给则寸步难行的地步。面对这样的氛围,该如何“过关”?

  一些“攻略”强调“不能惯着”,并指出正是因为中国游客习惯“花钱买快速”,才纵容了某些国家口岸“伸手要钱”的恶习。这种说法在某些国家、某些时候是事实(比如某些东南亚国家),在这些国家出入关时,中国旅客(尤其团队旅客)应尽量拒绝妥协,以免助长对方“中国人小费容易要到”的下意识。团队带队者也应履行沟通之责,尽量帮助旅客平安“过关”,而不能因事不关己而一味劝旅客“破财省心”。

  但在另一些国家(比如尼日利亚),关口“吃伸手饭”的现象更顽固、更恶劣,甚至这种风气已远不局限于口岸,而弥漫在整个社会各角落。这种情况下倘若步步坚持据理力争,就可能陷入“走一步停三步”的尴尬,是得不偿失的。就个人在非洲长期工作、生活的经验看,“适当妥协、点到为止”(给一点点小费但拒绝额外要求,避免攀比者一拥而上),是“最不坏”的选择。

  对于这样的国家,中国政府有关方面可以发挥国际影响力,敦促对方整改,虽不能根除痼疾,却能发挥远比个人抵制更好的效果。一般而言,和当事国共同利益较多的国家,这类交涉的效果会好得多。中国国力日益强大,和许多这类国家间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应充分认识到个中价值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关口伸手要钱”的恶劣风气,主要是由所在国自身原因(殖民时代传统、腐败盛行、行政管理松懈、法制不健全、权力寻租不受制约、社会风气不佳,等等)所造成,“伸手”也是面向所有海外出入境人士、而非专盯中国或某个国家的人。中国人好带现金、喜欢息事宁人,某些团队游客带队者图自身方便会劝说游客妥协,这些都会让中国游客更愿意“花小钱买方便”,小费索要“成功率”会高些,但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是“特别受害者”——事实上中国游客遇到这类麻烦的国家口岸,在其它国家的各类社交平台上,同样充斥着本国游客的类似吐槽。不应忽视“花钱买方便”的负面示范效应,但一味强调“所在国口岸的小费习惯是中国人惯出来的”,显然是非常不客观的。

  一句题外话——有媒体报道称“谢某已付过3次小费还挨打”,这显然过于“标题党”了:谢某一家的“3次小费”是1月25日入关时付的,而拒付小费却是2月7日出关时的事,当事的工作人员恐也非同一批,对于中国公民可能遭遇的不公平待遇我们必须高度关注,为同胞讨还公道,但就事论事,说“已付过小费还挨打”从情理而言失之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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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12:0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南这个国家和中国比较相似,学中国是一套一套的,尤其是学云南,云南这种事太普遍了,那个行业政府部门不讹钱就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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